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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者 发表于 2008-4-8 10:26

报一个喜!!!报一个忧???(问问大家,干不干?)

☆《青年文艺》杂志用稿通知 ☆

    尊敬的作者,你的作品经编辑部审核通过,符合本刊的刊发要求,计划安排在《青年文艺》杂志给予发表;报经总编室(田绪清 主编)签字,吸收你为《青年文艺》杂志签约作家,请接到通知后,将个人简历、一寸照片2张 挂号信寄到编辑部,另将100元会费(含:全年杂志订阅费60元、证件工本费10元、会员管理费30元。)汇款到编辑部( 田绪清 收 ),我们会尽快安排办理你的证件,届时刊发你的作品并寄给你《青年文艺》样刊。

    《青年文艺(原创版)》杂志是由青年文艺杂志社编辑出版的全国文艺类综合优秀期刊,龙源期刊网全文收录期刊。本刊贯策“双百方针”和“二为方向”,以文学性、艺术性、理论性为办刊宗旨,立足青年群体,栏目设置:专访,声音,小说,散文,诗歌,剧本,观点,研究,书画等。稿件要求:电子版传输,Word格式,字数不限。《青年文艺》杂志诚邀社会各界有志之士组织稿件,组稿者聘为本刊编委。

    投稿信箱:[email]qnwyzz@163.com[/email]    网址:[url]http://www.qnwyzz.com[/url]

       通联:济南市经十西路165号A座2层《青年文艺》杂志社 田绪清(收)   

    邮编:250022 电话:0531—87059948 联系人:田绪清(13793176970)

罗翔 发表于 2008-4-8 10:34

估计没有稿费吧?如果有稿费就用稿费抵消.没有就拉倒!多半不是什么喜事!!

执法者 发表于 2008-4-8 10:51

“多半不是什么喜事!”——我就是这么想的:handshake

罗文海 发表于 2008-4-8 11:13

是的,有没有稿费?有稿费的话还可以考虑。

徐全庆 发表于 2008-4-8 13:20

:'(

尹守国 发表于 2008-4-9 10:15

这样的刊物

发表了也没什么可高兴的。但如果作品实在发不出去,而本人又有很强的发表渴望,花几个钱买个满足也可以理解。

孩子和鱼 发表于 2008-4-9 10:31

心境不一样了

chenyulong 发表于 2008-4-9 11:02

接到过同样的通知,看后删了。这样发表实在没什么意思。

明晓东 发表于 2008-4-9 11:53

哈哈,我今天也接到这个通知了,竟然把俺们当小孩子哄,弟兄们,建议大家捏紧自己的口袋,看他怎么掏钱?

中学 发表于 2008-4-9 12:06

最初看到这个刊物的“信息”时,就感觉它不地道!

[size=3]  文人呀(如果你觉得自己是个文人的话),可别再作贱自己啦!商人呀,请不要再打文人的主意啦!文人(尤其是想出名还没出名的文人)多可怜呀,行行好吧!别再骗他们了。

  朋友们:不给稿费,坚决不发;要钱的刊物,让它滚开!(就我个人而言:给稿费少的刊物,也坚决不理睬。比如小小说刊物中的《天X》、《讽刺XXXX》之类。不是自己缺不缺那几个钱儿花,至少你得尊重作者的劳动吧!):@ :o :Q :@[/size]
[size=3][/size]
[size=3]  个人的想法,不够成参考价值。随便一说![/size]

[[i] 本帖最后由 中学 于 2008-4-9 12:08 编辑 [/i]]

中学 发表于 2008-4-9 12:10

[quote]原帖由 [i]尹守国[/i] 于 2008-4-9 10:15 发表 [url=http://www.xxszj.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774447&ptid=118804][img]http://www.xxszj.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发表了也没什么可高兴的。但如果作品实在发不出去,而本人又有很强的发表渴望,花几个钱买个满足也可以理解。 [/quote]

  守国果然是大家!说得有道理。我可没你的好脾气,看到这样的事儿,我就来气,就想骂奶奶!他NND!
  刚读了《小说选刊》上你的《动荤》,很喜欢,有股子《吉祥如意》的味道。

葛取兵 发表于 2008-4-9 15:02

我没出这个钱,也没收到这个通知,稿子也发了一篇!

老龙女 发表于 2008-4-9 16:24

[quote]原帖由 [i]中学[/i] 于 2008-4-9 12:06 发表 [url=http://www.xxszj.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774567&ptid=118804][img]http://www.xxszj.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文人呀(如果你觉得自己是个文人的话),可别再作贱自己啦!商人呀,请不要再打文人的主意啦!文人(尤其是想出名还没出名的文人)多可怜呀,行行好吧!别再骗他们了。

  朋友们:不给稿费,坚决不发;要钱 ... [/quote]
支持!
要懂得尊重自己!

陈振林 发表于 2008-4-13 19:17

一个原则:要钱的事不是好事,坚决不做!!!

孙海龙 发表于 2008-4-13 22:11

对中学老师的话很有同感,不是自己缺不缺那几个钱儿花,不是自己的作品非要在你那里发表。至少作者的劳动应该得到尊重!至少我们不能作贱自己!

罗翔 发表于 2008-4-14 13:51

同感!支持中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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