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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凡 发表于 2008-5-2 23:03

同居时代

陈七依然有点醉熏熏地从酒馆回来 ,到了菊花出租屋门口已经是半夜。
陈七用手摸裤衣袋,想掏出钥匙开锁,才发现钥匙今天被女友菊花拿去了。
陈七只好敲了敲门,没有人出来开门,于是他就大声叫喊菊花的名字。
菊花在屋里问,你是谁?
陈七说,我是你男朋友陈七啊。
菊花大声叫嚷说,你认错人了,我男朋友不是你。
陈七吓了一跳,他马上往后退了一步朝门牌上看。“B栋14号”,没错啊,这就是菊花的出租屋啊。
陈七大怒起来,说,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菊花说,谁和你开玩笑,凭什么说你是我男朋友。
陈七说,这还要证明吗?你那金首饰是我送的,你那名牌连衣裙是我买的,还有你到B市旅游也是拿我的积蓄带你去的。
菊花说,是啊,但是能证明我是你女朋友吗?
陈七说,我和你睡觉过啊,而且时间很长。
菊花说,谁看见我们在一起睡过。
陈七说,那我们经常在一起逛街一起吃饭啊。
菊花说,一般男女朋友,男女同学,男女同志还不是一起逛街一起吃饭的。
陈七没招了,他只好气急败坏的说,我就是你男朋友,你再不开门,我就砸门了。
菊花说,我就是不开,我不认识你,你乱踢门,我就报警了。
陈七非常气愤,“砰”的一声,他用脚把门踢开进去了,一气就扇了菊花两巴掌。
菊花也非常愤怒,她马上报了警。一会儿,警察就把陈七带走了。
到了公安局,警察问陈七,你和菊花是什么关系?
陈七说,恋人关系。
警察问陈七,那你能证明吗?
陈七说,她那金首饰是我送的,她那名牌连衣裙是我买的,还有她到B市旅游也是拿我的积蓄带她去的,还有……
但不管陈七怎么说,警察都不相信。
警察说,你这样说能证明吗,现在一般男女朋友,男女同学,男女同志还不是和你说的那样有这种来往。
陈七证明不了自己和菊花的恋爱关系,所以警察以私闯他人住宅罪,判陈七15天的拘留。
陈七被关进去时说,要是有个男友证就好了?

[[i] 本帖最后由 契凡 于 2008-5-2 23:11 编辑 [/i]]

一叶轻飘 发表于 2008-5-3 08:41

诙谐
能否写'深'一些,个人感觉有点浅

pangjunjian 发表于 2008-5-3 10:55

诙谐幽默语言好,
生活之中一笑料;
看似荒唐不荒唐,
随便同居无保障。
问好
:handshake :call:

万俊华 发表于 2008-5-4 21:54

[quote]原帖由 [i]一叶轻飘[/i] 于 2008-5-3 08:41 发表 [url=http://www.xxszj.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05966&ptid=122186][img]http://www.xxszj.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诙谐
能否写'深'一些,个人感觉有点浅 [/quote]
说的是!:lol :handshake :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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