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说作家网 - 小小说论坛's Archiver

杨汉光 发表于 2008-7-9 08:16

一封令人感动的来信

一封令人感动的来信
               杨汉光
今天收到一封上海大雅文化传播公司寄来的信,他们正在编一套丛书,准备收进我的一篇文章,公司寄来两份授权书,叫我填好后寄一份回去。除了两份授权书以外,他们还附来一个信封和一枚邮票。看着这个信封和这枚邮票,我惊讶不已。
惊讶之余,我很自然想起许多让人气愤的事。
有一家报纸,用了我十几篇文章,只给一篇的稿费;有些刊物用了我的文章,既不寄样刊,更不寄稿酬,我在书摊或网上查到后,打电话到那些刊物的编辑部询问,接电话的人毫无诚意地跟我应付,我一提到稿费,他们就撂电话……
最让我气愤的事发生在前年。记得那是暑假开学后不久,女儿从学校回来,兴冲冲地跟我说:“爸爸,我的课本上有你的文章。”
我叫女儿把课本拿来给我看,上面果然有我的一篇文章。我当即打电话给出版社,问有没有样书和稿酬。出版社的人说有,但要我提供这篇文章的原发刊物证明、发表文章复印件、我的工作单位证明和我的身份证复印件。我按照他们的要求,好不容易才将材料一一准备好,用挂号信寄给出版社。
那是教育出版社,从事的是提高下一代素质的工作,所以当时我一点也不怀疑他们的素质。可是,我等了半年,没有回音;等了一年,还是没有回音;如今已经过去两年,我的女儿都长高了十公分,出版社依然没有任何回音。我自以为是个有教养的人,都忍不住在心里骂道:“他妈的,什么教育出版社?简直是骗子!”
让我气愤的事还有很多很多,我被伤害过不止50次。
在被人伤害过几十次后,忽然被大雅公司如此尊重,怎不令我惊讶?大雅公司不但寄来回程的信封和邮票,他们还在信封上写好地址,贴好邮票,总之,尽量不让我多花一分钱,多动一下手,所以,在惊讶之外,我还有感动。
我倒希望所有的出版社和刊物都像大雅公司一样尊重作者,人人遵守“使用文章必付报酬”的规则,我也就无须气愤和感动了。

晴川子 发表于 2008-7-9 08:25

好事,但还要静观后效。

三石 发表于 2008-7-9 08:40

祝贺一下,也跟着感动一下。

墨海游鱼 发表于 2008-7-9 09:28

我也跟你一样受到感动。

月下独步 发表于 2008-7-9 10:17

祝贺杨老师!

@老庙@ 发表于 2008-7-9 11:53

:lol 开心点,过好今天,向往明天!

何燕 发表于 2008-7-9 11:57

:) :victory:

平果重注册 发表于 2008-7-9 12:22

对海大雅文化传播公司,我听起来很是熟啊,记不清在哪了?:lol

宁馨点点 发表于 2008-7-9 12:34

看了感慨……

@老庙@ 发表于 2008-7-9 21:41

:)

静蝶 发表于 2008-7-9 23:30

值得高兴!问好杨老师!

水街的浪漫 发表于 2008-7-13 11:55

:victory:

微风绿柳 发表于 2008-7-22 16:22

热烈祝贺!

微风绿柳 发表于 2008-7-22 16:24

投稿只投名刊名报,不去自寻烦恼。

总在途中 发表于 2008-7-22 16:41

稿费其实不太重要,自己的文章能发表就很开心了。现在的出版社可能太过忙了,而且办事效率低,直接给他们负责人打电话比较好。
就像我这里的宽带出了故障,连续几次给10000投诉都没人来修,我气愤了,直接给他们局长打了个电话,结果两个小时后维修人员就到家门口了。

页: [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6.1.0  © 2001-200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