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说作家网 - 小小说论坛's Archiver

想阅读小小说,请到这里来

马四幺 发表于 2008-7-20 08:59

蒋育亮作品讨论3:我愿跟老师

我愿跟老师
蒋育亮

当两鬓斑白的女教师带着夏莹匆匆赶到法庭时,法庭已正式判决,允许夏莹的父亲和母亲离婚。
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夏莹木然地呆在那里,神情恍惚,原本是不来的,可是禁不住老师再三劝说,她还是来了,因为老师也曾有过这样的遭遇,如今都还是孤独一人……
女教师坐在一旁,喘着粗气,鬓角湿漉漉的。她原指望赶三十多里路尽最后一次努力劝夏莹的父母和好,如今看来算是白搭了。女教师揉揉胀疼的腿,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唉——今后夏莹这孩子……
“你愿意跟哪一方?”法官温和地问夏莹。
夏莹沉默着,眼泪情不自禁地缓缓地滚出了眼眶……
她将目光投向老师。老师那慈祥的面庞,那刀刻般的皱纹,那两鬓的银发,都深深地刺痛着她的心。她,想起了深夜老师窗前的灯光;想起了寒风刺骨的晚上老师迈着艰难的脚步送自己去医院的情景;想起了过节时老师不停地往她碗里夹菜的一连串镜头……
啊!老师,我的母亲。她曾在作文中多次这样写道。不!不!母亲又怎样比得上老师呢?几年来,他们争争吵吵,打骂不休,很少给过自己温暖,每当回到家里,便觉得孤独,觉得寂寞,如同掉进了冰窟,没有丝毫的温馨,宁愿在老师家过十年二十年甚至一辈子,也不愿回家呆半天!
“夏莹,请问你愿跟哪一方生活?”法官再一次温和地问道。
父亲、母亲都投过来期待的目光。
夏莹眼含泪光,咬咬嘴唇,头一偏,果断地说:“我愿跟我的老师!”她走过去扶起老师轻轻地说:“老师,我们走吧!”
屋外,晚霞当空,将天际涂抹得绚丽多彩。夕阳的余辉,温馨地洒在她们紧紧依偎的身影上……

[[i] 本帖最后由 静蝶 于 2008-7-20 13:59 编辑 [/i]]

清水河畔~竹林 发表于 2008-7-20 09:26

:victory: 你的三篇佳作要数这篇《我跟老师走》最佳。故事严肃活泼,生动真实;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令人感动,难得力作,学习。:handshake

晴川子 发表于 2008-7-20 10:22

开始了,准备去买砖头了。

月下独步 发表于 2008-7-20 10:47

这篇很不错,很感人。不过如果判决了,则孩子跟谁生活也必然已明确了的。所以这点建议改一下。

微风绿柳 发表于 2008-7-20 11:17

已阅,砖砸在你的信箱里了。

何燕 发表于 2008-7-20 11:38

[quote]原帖由 [i]清水河畔~竹林[/i] 于 2008-7-20 09:26 发表 [url=http://www.xxszj.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906607&ptid=132451][img]http://www.xxszj.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victory: 你的三篇佳作要数这篇《我跟老师走》最佳。故事严肃活泼,生动真实;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令人感动,难得力作,学习。:handshake [/quote]
赞同!

周小虎 发表于 2008-7-20 13:27

学习了。马哥真是高手。:handshake

吴天祥 发表于 2008-7-20 15:18

这篇打动我了!

李家法 发表于 2008-7-20 18:10

我赞这篇一个。:handshake

平果重注册 发表于 2008-7-20 22:06

“可是禁不住老师再三劝说,她还是来了,因为老师也曾有过这样的遭遇,如今都还是孤独一人……”

用“经”与“禁”哪个更好些?:loveliness:

杨汉光 发表于 2008-7-20 22:28

文章感人,立意也新,只是标题早早把底牌透露了,削弱了冲击力。

王一行 发表于 2008-7-20 22:34

平淡的是生活,但不平淡的是经历。

山马 发表于 2008-7-20 22:49

我的读后感

我想,这篇小小说立意和构思还不错。从一件离婚案里折射现实的悲哀与温情。许多人追求自己的自由与幸福,孩子成了多余人,谁又太在意孩子的幸福呢?而对老师这样的职业人,特别是前些时媒体爆炒的“范跑跑”和“杨不管”,几乎把老师都当成了自私自利的“冷血人”。文中的老师确实给了大家一点温暖。如果说有美中不足,我想,题目似乎太直白了些,若包得更严实,或许会更有韵味,此外,法院里夏莹的心理活动有些说教意味,即有作者代言的嫌疑,显得有些不够自然。在此,我只是说说自己的不成熟的一点个人看法,不当之处,欢迎各位多多指教!:) :) :victory: :victory: :handshake :handshake

兴华子 发表于 2008-7-21 19:18

先留个脚印支持一下马某,忙完这期稿子再回来洋洋洒洒一番!

魁第公 发表于 2008-7-21 19:51

先插一根茅草做记号!回头再说三道四。

马四幺 发表于 2008-7-22 00:00

回复 2楼 清水河畔~竹林 的帖子

谢谢鼓励!

马四幺 发表于 2008-7-22 00:00

回复 3楼 晴川子 的帖子

只说不做!

马四幺 发表于 2008-7-22 00:02

回复 7楼 周小虎 的帖子

是说我手举得很高啊?:lol

马四幺 发表于 2008-7-22 00:03

回复 8楼 吴天祥 的帖子

听了高兴!谢了!

马四幺 发表于 2008-7-22 00:04

回复 4楼 月下独步 的帖子

谢指点!

马四幺 发表于 2008-7-22 00:06

回复 9楼 李家法 的帖子

得到家法兄称赞,心里偷乐!

马四幺 发表于 2008-7-22 00:08

回复 10楼 平果重注册 的帖子

谢平果用心!我觉得两个字差不多。

马四幺 发表于 2008-7-22 00:10

回复 11楼 杨汉光 的帖子

赞同!标题是得改改!谢杨兄点拨。

马四幺 发表于 2008-7-22 00:14

回复 13楼 山马 的帖子

谢山马认真诚恳的点评!认真想想,你的两点意见很好。
题目改为“第三者”如何?
恳请各位讨论!

马四幺 发表于 2008-7-22 13:58

回复 14楼 兴华子 的帖子

请兴华子不赐吝教!

水街的浪漫 发表于 2008-7-22 23:45

:victory:

马四幺 发表于 2008-7-25 10:13

回复 26楼 水街的浪漫 的帖子

:handshake

静蝶 发表于 2008-7-25 14:28

这篇很感人,令人心酸!

马四幺 发表于 2008-7-25 14:31

回复 28楼 静蝶 的帖子

好啊,能让静蝶“心酸”一回可不容易!谢斑竹!

马四幺 发表于 2008-7-25 15:06

这篇小小说是根据我当年做老师时所记的日记而写成的!

页: [1] 2 3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6.1.0  © 2001-200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