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小良 发表于 2008-7-20 17:33
支持:lol
临川柴子 发表于 2008-7-20 17:45
无关的贴子请自行离开,支持浙江版
s海棠依旧 发表于 2008-7-20 17:53
支持!:)
怀锐 发表于 2008-7-20 17:55
呵呵,支持
纯芦 发表于 2008-7-20 18:05
支持!!!
洛阳红酒 发表于 2008-7-20 18:28
支持一个!
刘正权 发表于 2008-7-20 18:30
支持,文人首先要有人品,其次才有文品!
储慧 发表于 2008-7-20 18:39
支持再支持!:handshake
邝群英 发表于 2008-7-20 18:50
:) 支持!
林华玉 发表于 2008-7-20 19:09
支持,此决定适合全论坛!
墨海游鱼 发表于 2008-7-20 19:13
很及时,支持。
酒阑人散 发表于 2008-7-20 19:19
[font=宋体][size=3]版主有权询问来浙江版发帖的马甲身份,恶意不配合者删除;[/size][/font]
————————————————————————————
过犹不及,完全颠覆了我对网络的认知。公共论坛不是私家花园。
[[i] 本帖最后由 酒阑人散 于 2008-7-20 22:22 编辑 [/i]]
黄殷夫 发表于 2008-7-20 19:33
支持浙江版!
莫凡 发表于 2008-7-20 19:39
支持1:victory:
静月 发表于 2008-7-20 19:40
支持浙江版!
折折 发表于 2008-7-20 19:45
支持:lol
折折 发表于 2008-7-20 19:45
我的马甲司令全知道:lol
果繁 发表于 2008-7-20 20:12
努力,一起努力!:handshake
雷高飞 发表于 2008-7-20 20:14
这些东西,要删
北方的麻雀 发表于 2008-7-20 20:59
支持
刘建超 发表于 2008-7-20 21:43
支持司令。
小小说就是小小说,不是披着小小说的外衣搞乱七八糟的东西。
痞子老子公子 发表于 2008-7-20 22:14
支持
非鱼 发表于 2008-7-20 22:20
大力支持!
周波 发表于 2008-7-20 22:35
[size=3]这么多朋友呀,让我感动得晕了。[/size]
[size=3][/size]
[size=3]谢谢![/size]
痞子老子公子 发表于 2008-7-20 22:38
司令也能晕
了不得啊
金光 发表于 2008-7-20 22:43
支持浙江版的规定!周司令做得对!
郭福全 发表于 2008-7-20 23:07
坚决支持!陕西版向浙江版学习!
暮雨潇潇 发表于 2008-7-21 01:40
坚决支持。
小小说论坛之所以为小小说论坛,而不是散文论坛,或者诗歌论坛,原因就在于纯净,不然不如干脆叫做综合文学论坛算了。
烦人 发表于 2008-7-21 01:54
坚决支持小小说界人士都去捉河蟹;P
一滴雨 发表于 2008-7-21 07:46
很有推广性,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