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 儿 记(原创)
[img=20,20]http://www.xxszj.com/images/smilies/default/cry.gif[/img]李明的儿子丢失了,在六一儿童节的那天李明带儿子去了趟县城,回来在中途转车时因为自己的一个疏忽大意,把儿子落在了车上随车消失了,尽管随后他马上反应过来且花重金租了辆面的去追赶,可待追到时,那辆车早已靠了站,车内乘客已空,询问司机,司机说是有那么个脚有点跛的小孩好象是跟一个脸上有个刀疤的男人走的,司机还说起初他们也有点怀疑,但由于那小孩太听话,被那男人一牵就跟着走,他们也就不好怀疑了。李明顿时头就有点昏昏沉沉,要知道他可是儿子的后爸啊。况且这小孩小时候又患过小儿麻痹,落了个腿跛,讲话吐字也不清,这倏然在路上就丢了,这就有的别人说了,最重要的是怎么向妻子交代呢,纵他满身是口也难辩的清呀!如今当务之急就是赶时间上街去找,几个小时下来,李明几乎问遍每一个店铺的人,得到的答案都是对好口似的一致:没太留意。这时天色已晚,妻子打他手机问他是在哪堵了车?怎么还没到家,他不知道怎么样回答,又觉没有必要再隐瞒,妻子听后当即就急了,她恶狠狠地对他说,“你怎么没丢啊!”不用说妻子对他肯定是一脸的鄙视,李明不想与妻子磨蹭,急忙挂了电话,时间不允许他考虑过多,否则将是一点希望都没有。
他理智地跑向了派出所报案,接待他的是一位老公安,李明很仔细地把丢失儿子的前前后后向老公安叙述了一遍,当然还包括儿子脚有点跛,说话口齿不清,说的很具体。老公安听完李明的叙述后很经验地对李明说,叫他回去拿张儿子的照片来在他这登张儿子的寻人启事,再两人交换了电话号码。李明觉得有点怪,儿子明明是被人拐走的,登寻人启示又有什么样,不过他还是按老公安的说法去做了。晚上在车棚倦缩了一宿,熬到天微明就连忙搭车往家赶,情理之中妻子已哭成个泪人,所有的人都以一种异样的目光盯着他,把他盯的头皮发麻浑身不自在,好象是他故意把儿子弄丢的,尤其是妻子与丈母娘的目光更穿透他的心令他无地自容,他不想解释什么,这时候再解释都会显得苍白无力。他在抽屉里匆匆挑了儿子的照片,就急急又踏上了寻儿的征途,当然这次不是他一个人,而是一帮人,乡亲们都为他着急。
几天过去了,没一丝线索,茫茫人海找一个人,就像是大海捞针,难啊!出动的乡亲们徒劳而返,悻悻回到家。
尽管这些天来,李明已是焦头烂额,身体累的松松跨跨,但众人仍无法改变对他的看法,无疑,他自己都觉自己羞愧难当。
一晃一个星期过去了,妻子已是欲哭无泪,李明也整日浸泡在人们的口舌与斜视中生不如死,眼看寻儿是没指望了。
可令人出奇不意的是在丢失儿子的第九天,便有人打电话来声称他在车站捡到个小孩,那小孩与李明儿子的特征很像,正在李明与妻子狂喜不已时,那人又补充了一句说什么要李明必须履行自己的承诺,交付五万元赏金。这一句当即就把李明搞懵了,这不明显是敲诈勒索吗?幸好李明马上想到了那位老公安,电话接通后,老公安告诉他在他儿子的寻人启事栏里确实许有赏五万元的承诺这回事,那是他故意在他登的寻人启事里后加上去的,他还说不加这么高的赏金怎能引鱼上钩,老公安最后告诉李明要他大胆按照对方说的去做。
案子很快被破。那刀疤男人被老公安带的几个人给逮捕了,经过审讯,那个人不得不承认他是个人贩子,他说他起先是想把孩子卖到别处城市去的,可卖主看这小孩脚瘸,讲话口齿不清。出价一万都嫌高,这还不及赏金的五分之一呢。索性我决定冒次险了,唉!这就是贪心的后果。李明打心眼里佩服老公安的英明果断,他已知晓了老公安登寻人启事的意图了。
儿子丢而复得全家人自然喜不胜收,一些误解就冰融水化。
“李明为了寻儿子竟出价五万赏金,可见那儿子比他亲身儿子还亲”村里村外不知是谁在传播着这句话。说的李明一脸美滋滋。
[[i] 本帖最后由 刚刚 于 2008-9-4 09:34 编辑 [/i]] 脱胎换骨
好像是“ 坏的向好的转化时”才用。
和楼主商榷哈。:handshake 感谢麦一禾老师的指点,用焦头烂额可以吗? 呵呵,李老师客气,觉得比原来的好。大家互相学习进步哈。:handshake 对,以后要多向您学习才是! “经过严刑拷问”此句不妥。 谢林中人,改成逼供可以吗? 现在不准对罪犯进行人身伤害,应该改为"审讯".见笑了 好,就改为"审讯,谢谢您!以后还望多指教才是。
[[i] 本帖最后由 刚刚 于 2008-9-4 09:34 编辑 [/i]] 最后两个自然段明显带有调侃味道,也算是一种背地里的嘲讽,但是作为小小说,就显得多余了。
你好! 谢谢马车司机的指点,学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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