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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开玩笑 发表于 2008-9-5 22:05

分手

分手
    我的住房决定了我只能是个单身,现在的姑娘哪能看上住三十几米房子的男人,而且是不可能在短期内再增加若干平米。但这不影响我对文学的喜爱,说好听点,我徜徉在文学的海洋里,内心的渴望还是有的。

    这时候,我认识了吕娇,立刻坠入情网,姑娘没的说,我全身心的投入我的初恋中,像小说里说的,我们徜徉在爱的河流里。我不相信吕娇会爱上我,我交往过的几个女孩都是久经婚场的老手,对自身的斤两估量的毫厘不差,吕娇不会不知道她的身价,除非她单纯的没在市场上估过价。

    大概是我热爱文学吧,老天眷顾我,把吕娇派下凡来,我们爱的昏天地暗。

    我还胡里糊涂的幻想着美好的未来,吕娇已经提出了分手。吕娇看看黝黑的墙壁,道出了一段让我五雷轰顶的话,她说,“我明白了我该要什么。我爱你这个人,可我实在不爱你这个家,有个老总追求我,可我不爱他,爱在我心里太神圣了,我不愿意把我的初恋给了那个老头,我和那个老总说,我还是一个姑娘,我不不能把我的初夜权给您。”

    “那怎么办?”我仿佛看见了老总挠着快秃顶的头。

    “我要先去找一个我爱的年轻人。”吕娇说:“我对他说,如果我还能从爱的束缚中挣脱出来,而您还愿意娶我,我再来找您,如果您不能接受,我们就此分手。他理解我,说愿意等我,他说,这说明你是一个很重感情又很理智的人,这使我更爱你,他说这样很公平,他已经结过几次婚,而我还一次经历没有,这不公平。他有过几次婚姻,但他不认为这是一个男人的缺点,经历过婚姻的男人更知道怎么疼女人。道理是一样的,和一个经历过男人的女人生活会更有味道,就像一个公司总愿意招有工作经验的员工一个道理。他说的很诚恳,一点没有虚假的痕迹。”

    “可这对我不公平,你欺骗了我的感情!”我愤愤不平。

    吕娇垂下眼帘,拉住我的手,使她更有女人味。她说,“我爱你,但你不能给我我所要的。那样我们会痛苦的,与其将来我们分手,不如现在就分开,长痛不如短痛。和你在一起的日子很愉快,让我们忘记分手带来的不快,记住对方给自己带来的快乐吧。”

    很多年过去了,我依然没有忘记吕娇,我的文学教给了很多享受爱情的办法,我徜徉在意想的场景里,和那个公主般的女人缠绵。我邋遢地在街上逛,在城市的墙角,在急驶而过的豪华车上,在服装专卖店里,我都能感到她忽悠闪过的身影,当我定睛看时,那女孩子已经变成了另一个人。

    我有点颓废和恍惚,在一个飘着雪花的晚上,我隔着酒店的橱窗看见了她,我以为又是我的幻觉,我怔怔地看着,她招手叫来一个服务生,叮嘱了几句,服用生走了,不一会,从厚厚的玻璃窗里传出我熟悉的小夜曲,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是她,真的是她,她依然那么美丽,高贵而又典雅,暖融融的大厅里,身穿晚礼服的她轻舒裸露的白臂,擎着一杯猩红的葡萄酒,微笑地看着她眼前的那个矮胖的男人,我从后面看见了他的秃顶。我心跳加快,神情恍惚了,目不转睛的看着她,直到一个胖胖的保安跑来,大声呵斥地把我轰走。

    在酒店不远处,我依着墙角蹲下来,只要有她在这个城市里,我就不会觉得孤独。

微风绿柳 发表于 2008-9-6 16:04

张公子有财,李公子有貌,孙姑娘说,我愿意吃在张家,住在李家。文章写出了当代人爱情的复杂性,仅有爱情的婚姻是远远无法满足姑娘的要求了,灯红酒绿的诱惑,实在叫姑娘无法抗拒。到哪里去寻找那纯美的爱情呢?迷茫……

爱开玩笑 发表于 2008-9-7 01:00

那姑娘很理智的把爱情给了“我”。又把自己嫁给了有财的。她太理智了。“我”被文学所害,跟不上时代的步伐。文学呀,害“我”不浅呀。

s海棠依旧 发表于 2008-9-11 13:24

现实的社会,理智的女孩越来越多。

爱开玩笑 发表于 2008-9-12 16:28

楼上。的确如此

明媚光 发表于 2008-9-18 13:30

:) 越来越理智的不仅是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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