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
[font=仿宋_GB2312][size=16pt][font=新宋体][size=4] 李队呆呆的站在法庭上,不知是痛苦、无助、喜悦,还是成功。他只是呆呆地看着自己的弟弟被法警押了下去,耳畔仿佛审判长仍然在大声、庄严的宣判:……,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年。[/size][/font][/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16pt][font=新宋体][size=4] 李队是2003年走马上任某市公安局缉毒大队大队长的。李队兄弟四人都有一份较好的工作,李队是老大,李某是他的四弟,系某铝厂职工。李某高二的时候,考上了省技校,两年后参加工作。[/size][/font][/size][/font]
[font=仿宋_GB2312][size=16pt][font=新宋体][size=4] 李队1992年从省警校毕业,参加公安工作,那年他21岁,在他参加工作半年后,父母双双被病魔折磨,前后离开了他们四兄弟。抚养三个弟弟的重担自然就落在了他的肩上。当时,二弟正在读高二,三弟读初三,而四弟才刚刚考上初中,他肩上的担子无疑有多重。[/size][/font][/size][/font]
[font=仿宋_GB2312][size=16pt][size=4][font=新宋体] 李队抚养三个弟弟并供给他们上学,并且三个弟弟都有了自己的工作,而且二弟、三弟都在他的操持下相继成了家,但李队自己却还是单身,因为他在父母离他们而去后,就默默决定,要看着三个弟弟长大成人并且成家后再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也算是尽一份父母的责任。为了实现他的愿望,他有好多次都拒绝了人家女孩对他的追求,也把许多为他提亲的好心人挡在了门外。可他的四弟却一点也[/font]不让他省心,参加工作算来已经二十九小三十的人了,不但自己不想成家,而且不好好工作,还总是在外面给他闯祸,近十年来他四弟的事一直牵着他的心,始终让他无法平静。[/size][/size][/font]
[font=仿宋_GB2312][size=16pt][size=4] 他四弟参加工作两年后就和单位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成天混在一起,不仅在外面寻衅滋事而且沾上了毒瘾。他四弟吸粉的事是在沾上毒瘾后两年被李勤发现的,为了让自己的弟弟戒掉毒瘾,他第一次就给自己的亲弟弟报了强制戒毒六个月,出来后他又是拖人又是花钱给弟弟调了工作,调到了外市一家铝厂上班,不能不说为了四弟能戒掉毒瘾,他不知费了多少周折,可还是无济于事,一年后四弟又吸上了。但李勤是一个只要有一线希望就不言放弃的人,他让四弟又接连进行了六个月的二次强制戒毒,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可他的每次努力,都被自己的亲弟弟无情的化成了无有,到后来竟然发展到了贩毒的地步,而且是以贩养吸。[/size][/size][/font]
[font=仿宋_GB2312][size=16pt][size=4] 李队自参加工作就在缉毒队工作,虽然家里的事情很多,特别是四弟根本不让他省心,但这并没有影响自己的工作,他一直全心全意尽着一份人民警察应尽的义务和一名缉毒民警所肩负的责任,他因工作突出,曾多次被省、市、县授予缉毒先进个人、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多次被嘉奖、荣记个人一、二、三等功,可以说他在工作上早已是战功赫赫、光环满身。2007年,在通过艰苦细致的调查和侦查取得足够的证据后,李队率员坚决、果敢的摧毁了“红桃A”特大贩毒网络,并顺线打掉了一个集制、贩、运、销一条龙式的特大制贩毒集团,为此他又一次被评为2007年度全国缉毒先进个人,并被公安部荣记个人一等功。[/size][/size][/font]
[size=4][font=仿宋_GB2312][size=16pt] 李队的四弟就是“红桃A”集团中的一员,而且人家还把他当做一张制约李队的牌。[/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16pt] [/size][/font][/size]
[[i] 本帖最后由 冬啸 于 2008-10-5 13:46 编辑 [/i]] 感觉读起来没劲儿,没滋味。只是在说事儿。 情节显得平了一些啊
问好:handshake
回复 3楼 朱石领 的帖子
谢谢版主!:handshake :handshake :) 这些,只是写小说的素材。紫书以为作者尚未把它处理成小说。从“素材”而至“小说”,涉及结构,人物和情节的安排与取舍,以及叙述语言的选择。这些全都是艺术加工,楼主还得再仔细揣摩。
紫书妄语,请冬啸包涵。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