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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 发表于 2007-7-6 23:01

探索派——鲁永志○尹利华○潘若非○聂赵阳○袁履云

[b]  在天亮之前死去
  ○鲁永志
[/b] 
  必须说些什么了,这屋子里的空气令我窒息。“嗯,刚刚哑妹让我告诉你,要珍惜自己,过去的事儿,既然老记着对谁都不好,那还不如把它忘掉,你说呢?”
  你在害怕,身体微微发颤。我知道你想马上离开,一个正常人不会想和我待在一起的。我的脸部模糊不清,那是一场火灾之后留下的印记。我也曾是个帅小伙呢!不用怕,真的。
  你定定地看着我,似乎想说些什么,可是屋外却无端地响起一声惊雷,接着便听到雨点噼里啪啦的声响。你被吓了一跳,搭在膝上的毛巾掉在了炉子上,刚刚还在张牙舞爪的火焰一下安静了。
  “你想问什么,我会力所能及地帮助你。”
  阿四,你用牙咬着嘴唇,好久才吐出这两个弥漫着雾气的字,你小心翼翼甚至有些不抱希望地问我知不知道。
  “阿四?让我想想……应该是在两年前,不,三年前,他像个冒险家般无礼地推开门。不过他推开门后,就那么一下子倒了下去。”
  你紧张地握住我的手,我继续往下说:“他只是累了,休息休息就好了。不过他老是会说些什么莫名其妙的话,把我和哑妹弄得云里雾里。”
  你也许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连忙松开我,搓着双手,尴尬得不知所措。
  “阿四是我的未婚夫。”你这么说着,眼里便有了泪光。
  “我跟他青梅竹马,小学,中学,大学都在一起。我以为我们永远都会在一起。五年前我父母车祸离世。我一度绝望。可阿四跟我说,不管怎么样,我都会永远守护你,所以,你必须要珍惜自己。哈,听起来很像八点档。可是你知道这几个字的分量吗?真的。我永远都会记得。”
  我很想说些什么感人的话来烘托气氛,可是我真的开不了口,伤感像一团不显眼的轻雾在我心头弥散开。
  “你知道吗?阿四在我这儿的一个多星期,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在睡梦中惊醒,还有好几次,他抱着枕头整晚整晚地哭,我和哑妹都不敢询问他。结果不久,他就一言不发地走了。他一直都是个不善于表达的孩子,他也从不愿意去讲清楚一些东西,譬如他自己。”
  你愣愣地看着我,许久,才轻轻地抽泣了一声。
  “对了,你还不知道哑妹吧,嗯,她大概已经睡了吧。我还真羡慕她,什么东西也不能打扰到她,她是这所大房子的主人,怎么说呢?这座房子是一个很有钱的香港富商给她买的,她是个……反正房子闲着也是没用,就租了出去。那个男人再也没有回来过,可哑妹并不难过,她只是一直在过自由的生活。”
  你很用心地听着,时间在你眼中凝固,灵感的余光刹那间绽放得无比美丽。
  “阿四有时候就像个孩子,他会很固执地跑遍整个城市,在情人节为我买一支玫瑰。他为了我和家人决裂。他为我做了许多他这一生都不可能再做的事。他的爱那么重,重到我一生都无法去偿还。”
  我换了一个表情:“嗯!这确实令人感动。我很清楚地记得在阿四走之前一个晚上,也是下着这么大的雨,那个家伙发疯似的跑了出去,很久才回来。我们谈了很多,他说他有一个女友,他很爱她,但她注定不属于他。他说那个女孩一定会来找他的,但他求我千万别告诉你。你应该有更美好的生活。”
  “为什么?我什么都不在乎啊!”
  “可他在乎,而且,非常在乎。”
  “就在我们举行婚礼的前一天晚上,他消失了,就像从人间蒸发一样,那么突然。我找遍了所有可以找的地方,问遍了所有可以问的人,我还没有绝望,因为阿四曾对我说过,不论今后发生什么,他都希望我能勇敢地生活。可是,我只是想知道,为什么?”
  你终于说不下去了,目光黯淡得像暴露已久的宝石。我开始后悔,真的后悔。
  “我突然想到了一个故事,你不介意的话我讲给你听,从前,有一个男孩爱着一个女孩,有一天他邀请女孩参加舞会,可女孩却拒绝了,她没有可以带去的红玫瑰。这已是冬天,他只有伤心地哭。哭声引来了一只美丽的夜莺,夜莺看到男孩的第一眼便爱上了他,男孩向它哭诉了一切,夜莺于是答应帮男孩寻找玫瑰,它飞过一个又一个城市,最终在一座小岛上发现了一棵玫瑰树,可满树结的都是晶莹剔透的白玫瑰,夜莺含着泪高叫了两声,便把刺插进了自己的身体,鲜红的血液流在了玫瑰上,把它染成了血红色,它用尽了最后的力气,把这支血染的玫瑰放在男孩的窗边,便跌落了下去。第二天开始下雪,男孩发现了玫瑰。他欣喜若狂地拿着玫瑰去找女孩。他忘了那只夜莺,也许他根本不记得有那么一只夜莺。大雪包裹了夜莺的尸体,这是最好的坟墓,它会慢慢地腐烂,消失,化为永远被遗忘的记忆。
  “其实我只想牵强附会地说上一些道理,没有人背叛诺言,也没有人停止不前。就像闹钟,永远不能对抗时间。”
  窗户在突然之间被风雨推倒在地上,迸射出无数碎片。
  “好了,故事说到这儿,你快去睡吧!我来修理窗户,时间不早了。”
  你叹了口气,缓缓地走进卧室。
  哑妹轻轻地走了过来,托住我低垂的脸,然后打了个手势:我们不是明明住了三年吗?你为什么说是四年?我摇摇头,表示我忘了,她又打哑语:做一件明知道没有结果的事不是很可悲吗?
  我看着她:“连记忆都可以遗失,还有什么不能失去的呢?”
  你终于睡了,睡得像个孩子,我突然很想拥抱你,但我知道我不能,因为,我毕竟不是过去的阿四。
  也许你正梦到你想梦到的那个人。梦中的世界都是纯美的。在那里没人能打扰到你,你笑了,这是一个多么美丽的梦啊!你正在与心爱的人步入神圣的殿堂,钻石戒指在你手上闪闪发亮。三年前你就这么爱做梦,怎么叫也叫不醒。
  纵横交错的火光,坍塌的房梁,婴儿的啼哭以及女人的呼救。正如你所说的,我无法用理性去考虑一些东西,所以,我选择了牺牲。
  雨已经停了,空气里弥漫着诡异的味道。也许你明天早上一起来,会发现自己的中指上戴着一枚有些黯淡的钻石戒指。你会突然间明白一切,跳起来去寻找那个满脸是疤的丑男人。不过你找不到,你一定找不到。
  因为我,已在天亮之前死去。
 
[b]  冬日的枪击事件
  ○鲁永志
[/b]  
  1.好像有一些细微的影子在围着他转,将死未死的阳光,像是炭火一样掉进他的眼睛里,有些睁不开。闷热。他抬头看天,这样异常的天气,雪应该不会下了吧。太阳溺在柔软的云里,是襁褓中的婴孩。
  他把手伸进口袋,倚住墙。腰间的硬物硌伤了他。他用手抚摩那里。对于杀手来说,枪就是火热的生命。
  2.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他在医院包扎伤口,靠近肋骨的部分,经常会莫名地疼痛。像刀子生生地扎在上面转动。她坐在他身边,穿着豆色的大衣,眼神专注。听到声响,她转过头来,对着他。她的眼睛是那样的明亮,是这冬天被打落的最后一道光。
  她说,那些鸟儿去哪了,我听不到他们的声音了。
  她的眼光并没有移动,她不知道他的确切方位。他迟疑着,然后把手放到了他的眼前。
  她看不见。
  走出医院的旋转门,阳光厚重地扑打在脸上,似有声响。他从玻璃上看到了自己的脸,长久的隐匿使他脸色惨白,长发凌乱地遮住眼睛。他从来都只有一种表情,恨,从15岁,从女人的尖叫中浑身是血地跑出来,从他拿起那把枪,至今。因这恨的表情,让他少年的轮廓迅速地发生变化。
  他微微眯起眼睛,肋骨又开始疼。
  3.女孩的病房在南侧第三间,他去看她,医生在给她做护理。他静静地坐在旁边,这间病房的窗户是背阳的,一年四季没有阳光。灰尘在朦胧的光影里游弋,鱼一样潜行。女孩的脸上有细微的汗水。她动了一下,问,是谁?
  他没有说话,他把带来的鸟笼拿出来。是一只鸟儿,有着白色的翅膀,发出欢叫。女孩笑了,她听到了春天的临近,冰雪初融。有风,大朵的云在空中浮游流动,太阳歇在教堂的头顶上。
  然后天黑了,就像这样,他把手放在她睁着的眼睛上,她的眼珠漆黑灼亮。他蒙住,他说,就像这样。天黑了,就什么也看不到。就什么都没有了。
  4.他一直记得那些夜晚,夜色如墨,仿佛就要镶进眼睛。童年的他被关在外面。那个高大粗壮的男人,有着猎人的凶狠表情,他在某个时刻突兀地挤进他和女人的生活。女人对他说,你不要怪我,我累了。女人不再美丽,她已经开始老了,所以要停下来,像是一些鸟儿,停下来。
  因为他们是这样的贫瘠,没有钱,连爱也没有。生命是这样的盲目和卑贱,没有声音。
  5.他在街上看到通缉令,满城都贴了起来。那上面是他一贯的表情,他在阳光中眯起眼睛,走近了看,人们也许并不认得他,他的头发已经变长,遮住眼睛。
  这个城市已经不能再待下去,太久了。
  6.手术在一个星期以后举行,女孩告诉他,她的眼睛已经缠上了绷带,避免阳光的照射。她笑,她说她也许会看见,看见他。
  她说你能笑一下吗?你从来不笑,我感觉得到。她把手放在他脸上,皮肤非常粗糙。可以摸到他的呼吸。灼热的。
  他犹豫了一下,嘴唇动了动,又动了动。女孩停住,说,你以后还会来吗?她说,我希望我在这个世界上,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你。
  风好像大了起来,天迅速地转阴,像堆积了厚重的铅。他走出医院的大门。道路已空。南方的冬天,大雪即将来临。
  7.他失眠,辗转反侧,这夜晚过于寒冷和漫长,那些已死的人,还生于彼此的幻觉里。流血的头颅,硝烟的味道。他起身,摸出那把枪。
  已经七年,这种情景一再地重演。枪是光,是唯一的前方,可是他突然不想再看到。
  8.他偷了鱼,在临街的集市上,他太饿了,男人什么也不做,只是去赌。输了以后就回来打他和女人。他经过那条街,看到笼子里烤熟的鱼,拿起来跑回了家。
  女人把他藏在身后,她颤抖起来,她说你不要怕,不要怕,不会有事。男人的爆发比往常都要猛烈,他大声地骂着,扇女人的耳光。
  女人没有再哭,他在她身后看到流淌的血。温暖的,像时光,过滤了他的成长。男人掐着女人的脖子把她顶在墙上。女人没有挣扎。他手里的鱼掉到了地上。
  他突然意识到他要保护她,这个唯一爱他的人。几乎没有任何的犹豫,十五岁的他抓起旁边桌子上的水果刀,抹向男人的脖子。
  男人突然停住,男人再也动不了。女人捂着脖子,抬起头,看到他拿着淌血的刀站在死去的男人面前。脸上是不知所措,以及坚定的恨。
  女人让他离开,她最后一次把他关在外面,她说,孩子,你走吧,走了之后就再也不要回来。
  就是在那一夜,女人在房里燃起了大火。他站在寒风凛冽的山坡上,看到冲天的火光。没有人走出去。
  9.他去剪了头发,通缉令已经揭了下来,那不是他。不会再有人记得他。他面容温和,并且,会笑。
  雪已经越下越大,医院走廊里的窗户都开着,飞雪汹涌。地上已一片白。他走得很快。这个冬季的末尾,新年即将到来。空气里有硝烟的味道,像是一个仪式。季节转换,流年飞度。
  10.他看到女孩站在走廊的尽头,和护士正说着什么,侧着脸,他看到她灼亮的眼睛,上面有飞鸟的影子。那是他年幼的梦想,做一只鸟儿,可以飞翔,即使此后是一段汹涌而盲目的路途。他离她越来越近,他感到心底涌出的声音,几乎就要冲出喉咙。他笑了,他要带她走,离开这里,过安定的生活,不会再分开。他几乎就要跑起来了。
  他没来得及看见,那缕腾起的硝烟。他应声倒了下来。他带着那样的笑,倒了下来。在他迅速变冷的余光里,他看到埋伏在四周的警察像潮水一般涌过来。他们的枪,被风擦得雪亮。他们欣喜地围过来,用力地踢他的身体。他不再动。
  女孩站在人群的后面,带着恐慌的表情。他用尽全力抬起头,看着她,就是以前那样,用他所有的回忆对着她笑了。在那些晴朗的日子里,她说你能笑一下吗,我能感觉得到。她说我希望我在这个世界上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你。女孩看着他,用他熟悉的表情。天真的,带着一点点的迷惘。旁边的护士着急要离开,大声地对她说,你不用再等了,都什么时候了。也许他不会来了。女孩一直看着他,眼睛灼亮。许久,然后轻笑着摇了摇头,对旁边的护士道谢。转身,离开。
  11.他依然保持着那样僵硬的姿势,在他最后的视线里,是这个季节的最后一道光,以及,那些流失在世界尽头,不竭如泣的雪。

80后 发表于 2007-7-6 23:02

[b]  肢解
  ○尹利华[/b]
 
  我在写小说。
  我的小说主人公可以是A,也可以是B,姓名对他来说并不重要。
  时间是凌晨三点,我们的主人公正在厨房里用一把锋利的菜刀分割一个物体。厨房光线很暗,所以连我也不知道他正在切什么。
  我能告诉你的就是,他是一个独居多年的老鳏夫。称他为老鳏夫似乎不太确切,他的老婆多年前已经失踪,但他还有一个儿子,遗憾的是他的儿子并不孝顺。虽然他一直不想让人知道自己有这么一个不孝顺的儿子,作为作者,我觉得有必要对于这老鳏夫的不幸向读者交代一句。
  自从他老婆莫名失踪之后,每天凌晨三点他就会准时醒来,闭着眼睛,轻车熟路走到厨房,摸出一把菜刀,在幽暗的光线下,刀锋一闪一闪劈向一个方向。
  看到这里,对照题目,也许有些读者已经进行了如下猜想:多年前,这个老鳏夫的老婆丧命于他的菜刀下,而这个老鳏夫由于受到良心谴责,留下后遗症,在无意识中不断地扮演凶手的角色,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如果你真要这么想,那就低估了作者——我的智商。如果只有这样一个普通人都可以想到的结局,谁也不会认为这是一件成功的作品。
  我建议你还是接着往下看,让这个老鳏夫的行动来告诉你答案。因为说实话,到目前为止,我也不清楚这篇小说能否出现更让我惊讶的结局,一切有待于这个老鳏夫的表现。
  这时候,一座老式的西洋钟上场了,它懒洋洋地扭动着腰间垂着的那个仿佛某种男性器官一般的锤子,不紧不慢地敲响了四下,钟声入耳,老鳏夫如梦初醒般,丢下菜刀,跪在地板上。假如这时候有月光照进来,你一定和我一样可以看到这个老鳏夫苍白的脸上布满了汗珠,并且聪明的我们可以根据他脸上的惊悸来判断他内心一定是正波涛汹涌;可惜的是,老鳏夫独自一人住在一所空荡荡的大房子里,钢筋水泥密不透风,月光自然照不进来。
  等到西洋钟敲响第五下的时候,老鳏夫终于缓缓地从地板上起身,动作呆滞地回到卧室,直挺挺地往床上一躺,一会儿就入睡了,直到天亮。
  午饭刚过,老鳏夫心情不错,因为他刚从街上赢了几局象棋归来。但一个人的出现赶跑了老鳏夫的好心情,这个人就是我在开头提到过的他那不孝的儿子。在这里,我再次向读者强调“不孝”这两个字,因为这两个字是推动儿子来到这里的动力。
  他的儿子说自己要干一番事业,因此需要老头子的钞票作为支持,并且提出了一个让老鳏夫几乎气晕过去的建议:卖了这所住宅。
  悲怒交加的老鳏夫用一把残旧不堪的扫帚把儿子赶出大门。临走,儿子潇洒地甩甩头发,咬牙切齿地对老鳏夫说:等着吧,老家伙,我要把你送进精神病医院!这大院就是我的,我想怎么卖就怎么卖!
  果然,到下午的时候,精神病医院的救护车拖着几个医生过来了。医生们开始请老鳏夫上车,老鳏夫拒绝了,并再三说自己没有精神病,可大夫们说要用事实说话,到医院检查检查就明白了,接着不由分说把老鳏夫架起来,塞进了车内。
  事情发展到这里,是不是作为读者的你要纳闷了:这与你的题目《肢解》有啥关系吗?分明严重跑题。让一个中学老师当作文来批改的话,等级注定是不及格。
  其实,我也着急。由于老鳏夫和他儿子的表演不是很精彩,我的思绪已经呈现肢解状态。不过,咱们还是继续往下看看已经到了精神病医院的老鳏夫和他儿子吧。
  在医院里,老鳏夫继续申辩自己精神正常。儿子狡诈一笑:正不正常,在这里待一夜就知道了。最后,儿子说了一句也许是他自出生以来最具有哲学意味的话:得了精神病不可怕,可怕的是缺乏承认的勇气。
  就这样,老鳏夫被迫在精神病医院里住了一晚上。一开始,老鳏夫看到儿子手中拿着一把雪亮的菜刀,就明白了这是一个圈套,所以他拒绝入睡,可最终他的意志敌不过身体的疲倦,撑到凌晨一点多,他还是睡着了。
  儿子很兴奋,早早找了两个专业摄像的人等在一边,准备把老鳏夫精神病发作时的“症状”录下来,以作证据。
  ……凌晨两点……三点……四点……
  直到凌晨五点,老鳏夫依然熟睡,鼾声震天。两个负责拍摄的不耐烦了,负责观察鉴定的精神病医生也不耐烦了,儿子更是急得一个劲儿地在老鳏夫身边嘟囔着:爹,我的亲爹,我求求你了,你就起来拿刀砍一番吧,时间到了啊,起来拿刀吧……
  其中一个精神病医生看苗头不对,仗着多年对精神病的独到研究,他拉过老鳏夫的儿子,仔细询问:老头子在拿刀之前,有没有什么可疑的地方?
  可疑的地方?对了,儿子一拍后脑勺,恍然大悟。急忙问:有没有一个老式的西洋钟?
  精神病医院里果然物藏丰富,很快就找到了西洋钟。咱们不管这个钟大小型号如何,为了方便叙述,请允许我在这里假设这个西洋钟和老鳏夫家里的那个西洋钟是同一年同一个厂里生产的,并且声音听来几乎没有什么两样。
  儿子看到这个钟后,欣喜若狂,立刻把时间重新调到四点,钟摆摆动,发出四声清脆的钟声。钟声响后,只见沉睡中的老鳏夫立刻睁开眼睛,猛地站起身来,把大家吓了一跳。当然,我说的这个“大家”,其中也包括我。
  儿子急忙摆了一个手势,示意大家不用担心,并低声说:老头子瞪眼瞎,看不到人,不用担心,并努努嘴,示意负责拍摄的开工。
  只见老鳏夫睁着眼,朝前方走去,到了一个房间,四处找东西。脸上现出焦虑的神色。
  儿子连忙把手中的刀放在老鳏夫前面。
  老鳏夫摸刀在手,立时犹如神助一般,对着虚空连劈数刀,虎虎生威,一边劈,一边念念有词:左三刀啊去脑袋,右三刀啊切胸膛,上三刀啊劈大腿,下三刀啊出小肠……
  看到这里,你感觉到了恐怖吗?反正所有在场的目睹者——除了习以为常的儿子,都被吓呆了。当然,我也是被老鳏夫的行为吓出了一身冷汗。
  一个精神病医生紧张地问,这是怎么回事?
  儿子悄悄地对他说:老头子在杀猪呢。我小的时候,家里的钟声一敲到四下,老头子就得起床,宰猪砍肉,现在老了,不杀猪了,可几十年的习惯,还是改不了。
  精神病医生同情地看了老鳏夫一眼说,那可真够辛苦的……现在,还定他精神病不?
  定,怎么不定呢?不定的话,我又找人拍摄,又给你们红包,我图的啥啊我?儿子气愤地说。
  ——这个,就是小说的结尾,不管你对这个结尾是否满意,可是,这确实是小说的结尾,并且是唯一的结尾。

80后 发表于 2007-7-6 23:03

[b]  头发
  ○潘若非
[/b] 
  不知为什么,我的头发总是比别人长得快。别的小沙弥才长出青色的发茬,我的头上已经是茂密的一片了。为了不影响寺容,我学会了剃头,不用等到规定的时间,每三天我就会自己剃一次头。
  去年冬天,长老分配我去看偏殿的香火。每天清晨,寺里开始售票之前,我就打开偏殿大门,把殿前打扫干净,然后坐在殿里的一个角落,看来来往往的香客。我的工作实在又简单又无聊,整理被四处乱扔的香火,清扫撒出来的香灰,偶尔应付几个好奇的施主提出的问题,回答一下这个殿里供奉的药师佛的来历。如此而已,倒也轻松,连每天的早课和晚课都省了,那时正是寺里游览的高峰期。
  寺里的门票很贵,一张三十元,但每天来的人还是很多,不一定是虔诚的香客,有很多年轻的男男女女,一对一对的。我的眼里储存着那些美丽的风景,那些或高或矮、或胖或瘦的女子,一脸肃穆地跪在佛前,垂下俏皮的睫毛,嘴里念念有词地祈祷着什么,却不知道角落里那个敲着木鱼的年轻和尚其实并没有垂下眼睛。
  我喜欢夏天。夏天是个好季节,明晃晃的太阳光厚厚地铺在殿门前,一些女香客穿着清凉爽眼的夏装,像鱼一样游进来,又像鱼一样游出去。
  我喜欢夏天的女子,穿着很清爽,各色的吊带、网眼,一一在我眼前晃过,一拜一叩之时,领间的春光洒出一片,阴暗的殿里闪过一道亮光,我的心便怦怦跳起来,木鱼也越敲越快,全没了章法。
  今天是周末,阳光很好,来烧香的人很多。我像往常一样坐在殿角的一把椅子上,一下一下敲着那个傻傻地躺在供桌上的木鱼。我感觉头顶的头发在一分一厘地向上长着。头发生长的感觉很奇怪,甚至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可以听见头发往上长的“咝咝”的响声。我一边算计着明天又该剃头了,一边侧着眼睛等待那些美丽的风景。
  药师佛在俗众的心目中似乎算不得法力广泽,远不及观音、弥勒受欢迎,药师殿的香火也就不及那些大殿旺盛,我自然清静得多。
  忽然一抬头,殿前跪着一个女子,我居然没有发现她是什么时候进来的。在这样的天气里,她不合时宜地穿着一身黑:黑衣、黑裤、黑鞋,还有厚厚的黑色眼影,就像一朵妖娆的黑玫瑰,突然移植到了佛前的蒲团上。
  像所有香客一样,她双手擎香跪在佛前,虔诚地垂下睫毛,一束阳光正好从层层窗格中透过,落在这女子的额上。绝美,我只有这两个字可用了,佛经上没有提供给我更多的用来形容美貌的修辞。这时我发现,不知什么时候,我已经站了起来,我的双脚正在带着我向她走去。没等走过去,那女子已经拜完站了起来。为了掩饰慌张,我慌里慌张地端起油壶,给供桌上原本就满满的海灯又加了一次油。
  大多数香客礼佛之后,就把手中的香直接丢入香炉,径自到下一个殿去了。这个女子却恭恭敬敬地把手中的三炷香插入炉中。炉中全是轻飘飘的香灰,三炷香插下去便歪倒在一边。她伸手扶起香来,试图再插到炉中,又歪下去了。女子并不气馁,第三次扶起了香。我惊异地发现,香没有歪倒,稳稳地插在了香炉里。
  再回过神来,那女子已经转出了药师殿。不知为什么,我放下油壶,跟着女子走了出来。眼看着她走进了昭泰殿,我也跟了进去。跟昭泰殿的问清师兄聊了几句,又转到南熏殿……一直走遍了寺里每一个殿堂,一直跟到寺门前,看着她的背影渐渐消失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回到药师殿,静静坐回属于我的那个角落,已经无心再敲木鱼,也无心再继续看来来往往的香客。大家都在忙自己的活儿,想自己的事,我的擅离职守似乎没被发现。药师殿还是冷冷清清的,但我已经察觉不到头发生长的感觉了。
  不久之后,我便还了俗,在寺门口摆了个小摊,卖香火和饮料。一把香比外面多卖一倍的钱,不过买的人还是很多,足以让我很宽裕地生活在这个繁华的小城。但那个黑衣女子没再出现,而我的头发,也没再长出来。

80后 发表于 2007-7-6 23:04

[b]  我是一个死人
  ○聂赵阳(十年樱花雪)[/b]
 
  我常常会从恶梦中惊醒过来,睁开眼就是满屋子的殷红,和血腥。黑暗的夜空里传来夜鸟的惊叫,我听到死亡的声音。
  我不知道是谁要死去了,也许是村头的那只狗:它曾经在光天化日之下糟蹋了我心爱的茸茸。茸茸是我从外祖母家领过来的一只纯洁的母狗崽,我从来不敢想它会遭受这样的耻辱,被一只蓬头垢面的流浪狗;我总觉得茸茸和阿水家的恰恰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可是茸茸却不属于恰恰了,都是因为那只可恶的狗!所以我诅咒那只可恶的狗死掉。
  寂静的夜村传来了狗的吠声,我听得出来我诅咒的还在活得好好的。我只好改变了我该诅咒的对象--那么一定是村口破庙里的疯婆子了,她常常光了身子在村子里招摇,惹得一些老光棍垂涎不已,对着她的私处指指点点。老村长就曾经当着全村的面咒骂:老不死的东西,早晚烂死!那么今晚就该是她死了。一定是的!
  可是我又不确信,我又觉得是阿水的母亲和我的母亲该死了。我和阿水从小一起长大,也许是在一起待的时间久了的缘故,我们都不再习惯和其他的孩子一起。后来渐渐长大了,我们的伙伴都开始找到彼此不同的朋友,只有我和阿水,还是两个人。村里面开始流传起了关于我和阿水的风言风语。这叫阿水的母亲和我的母亲很难堪,她们争辩说,两个男孩子在一起会有什么事情呢?说完她们就后悔了:因为这争辩非但没有改变她们的难堪,反而使她们陷进了更难堪的漩涡。
  阿水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把我叫到村外的小山上的。阿水说,鱼,你知道了村里人怎么说的?我说,我听说了。阿水定定地看着我,我也定定地看着阿水--阿水的眼睛里面正游动着一条逶迤的鱼儿。我说,阿水。阿水就露出了可爱的笑脸。我回头看了一下遥远的天边,天边正挂着美丽的微笑。
  阿水的母亲找到了我的母亲,她们开始商量一些事情。我不知道她们商量些什么商量多久,只知道第二天我的母亲就要我到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读书,还说那里有我的美好的前途。我心里面开始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于是我去找阿水。阿水正要出门,和我撞了个满怀。阿水说,鱼,我正要去找你,你就来了。我一点惊奇都没有,因为我们经常会想到一起,谁也不会欺骗谁--因为根本就欺骗不了:他心中所想即是我心中所想,我心中所料便是他心中所料。
  阿水急切地看着我的眼睛,他的眼里正游弋着一条惊慌的鱼儿。阿水说,鱼,我的母亲要我出门读书,很远很远的地方,还说那里有我的美好的前程。我的心里忽然就高兴了,我说,阿水,你知道么?我的母亲也说这样的话。阿水也高兴了。我们猛地一下子抱在一起,感受着彼此的心跳,和情绪的激动。
  我们又到了那个明媚的小山,那里正吹着和煦的风,荡漾着酥痒,和一对少男的激情。
  后来我才知道我去了南方的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而阿水却去了北方的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我不知道阿水在的地方叫什么。阿水也不知道我在的地方叫什么。我们断了所有来往。我问过我的母亲,阿水在哪里。我的母亲说,你最好和他保持些距离,我们还要靠着你来延续我们家的香火!你给我断了那种念头!有一段时间我开始认为母亲的话是正确的,于是我开始结交一些异于我的性别的孩子,可是我不能适应,和她们在一起我总会想到和阿水在一起的日子。甚至我开始耻笑那些对着那个疯婆子指指点点的老光棍的无聊和无耻,他们不懂什么叫感情,始终只是活在情欲里。
  母亲对我很失望,开始对我实行很严酷的惩罚,她找来了各色各样的女人来刺激我的欲望。我本来以为我会动情,我会屈从。可是我没有,我满脑子都是阿水的影子。母亲发疯了一样,放茸茸来咬我的不争气。茸茸只是对着我浸了一眼的泪,呜呜地叫了两声,垂头逃跑了。那天晚上我闻到了一阵令我作呕的狗肉香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茸茸了。
  我开始憔悴,渐渐不能自支了。
  我躺在床上的时候,母亲却兴奋地来看我。母亲说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我。我根本没有兴趣听。可是母亲还是说了。母亲刚说了出来,我就昏了过去--母亲说,阿水死了。
  我闻到了凝重的血腥,我猜想一定有人死了。可是是谁呢?我想不出来--我已经不能思考了……

80后 发表于 2007-7-6 23:06

[b]  鸭子和刀的故事
  ○袁履云[/b]
 
  那个北风凛冽的夜晚,道士一命呜呼了。道士虽然在鱼田村是有头有脸的人,但也没必要写一篇文章的。为什么要给他这个面子呢?因为他死得离奇,死得可笑,死得有写这篇文章的价值。
  道士笑了,他那满脸皱纹的苍白的脸笑了。这是我亲眼看到的。但这笑让我感到恐怖。我想起以前,他那可以称得上矍铄的派头,怎么倾刻间就变得面目狰狞了呢?我用瓢打来清水往头脑里灌。看来水也不是万能的,它现在的作用就像我隔着靴子搔痒一样,烦死人了。我气得把一袋子洗衣粉装进了脑子,让它们慢慢的发酵。现在好了,我听到了膨胀的声音,看到了五颜六色的气球。
  “你们这些小孩子呀,懂什么,跟你们说了也是白说。”
  我听到的声音从膨胀转到了道士那声震四方的声音。这老头,你别看他老,那声音确实与众不同,真像个得道高僧似的,音不是发于喉而是源于心。我喜欢这声音,因为这声音有许多稀奇古怪的故事。
  “那不是故事,那是真实的,千真万确。”
  这老头,什么千真万确,一派胡言。但我鼻涕眼泪往脸上抹那会儿是相信他说的的。
  道士,这个名字是外村人给他取的,我们鱼田村的人是不这样叫的,是要按辈分来的。我得叫他爷爷。那时,为了听他讲故事,我总往他家里跑。特别是在冬季,往他的火炉边一靠,不用你求他,他就搜索着给你讲了。
  “你千万要记住,在山里走夜路时,一个劲的在原地打转时,一定要记着先骂一句再撒一泡尿。这是唯一的办法。”
  我听见洗衣粉膨胀的声音。太阳快要出来了,哭声一刻也没有停止,真烦人!让我这个笨脑子增加了多余的负担。这也奇怪,我的记忆力那么差,他们竟然让我给他们操持丧葬事务。说什么你是大学生。这是乎有点可笑,大学生竟然也成为理由了。可笑归可笑,我可不敢告诉他们,我的数学是从来没有及过格的,做事也常常是丢三落四的,会跑许多冤枉路的。
  “他们不相信我,所以跑了许多冤枉路。”
  我期待着那个我该叫爷爷的道士。
  “这庙能随便拆的吗?有神仙住的。”
  “神仙是不是不死的啊?”多么幼稚的问题,这是我那时问的。
  “不要乱说!那些个小兔仔子不信这个邪,拆了就建电影院。毕竟是自己的村的,我不能坐视不管。那天夜里……”
  那天夜里,好象就是昨天,你就真的见到李广了。当然,他那时是这样说的:“我正走在半路上,一股凉风袭来,我猛一回头,就见到一个骑者高头大马的将军。你们知道是谁吗?就是那个用箭射进石头的李广将军。李广也看到了我,就说:‘道士,那些个毛孩子把我的房子给拆了,我住哪啊?’我当时大惊失色,忙跪倒在地,答应一定劝说他们重建。那班个小兔仔子不信我这老头子。唉,楼塌人亡,好几个呐!”
  现在你也死了,你怎么就死了呢?没有成仙呢?也许你的灵魂成仙了吧!这是我安慰你的话,看你那恐惧的脸,我也得哭了。你跟别人送鬼就送啊,你把自己送走干嘛啊?我的眼泪掉了一滴,砸出了声音。
  “道士,找不到鸡呀!”那个需要给亲人送鬼的人可怜兮兮的说着这鸡巴语言。
  “没鸡啊,照理说,是该用鸡的,但鸭也可以将就着用的。”
  这个好心肠的老头原谅了这穷苦人家的不是。唉,穷苦人家呀!你干嘛连把锋利的刀也没有啊!那刀实在是太饿了,一见到鸭脖子就兴奋起来,像那个中了举人的范进似的,手舞足蹈,张开了血喷大口。
  道士把那只鸭子扔进了胸前挂着的口袋里,像把一个该死的人扔进棺材。它冤呀,我看着道士那张扭曲得变形的脸。
  道士的脸给寒风刺得痛了,就准备打道回府。恰在这个关键时刻,“咕咕”之声从自己的肚子里发出来。吓得道士把冷都忘了,赶忙挥舞着桃木剑。你也太自信了吧,桃木剑跟你一样老了。
  挥了几下,声音竟然停止了,简直是奇迹呀!你心头一喜,又准备走。
  啊,那声音,可恶的声音,烦人的声音,又从地狱之门传出来。呀,你挥舞着那剑。啊,好几次轮回呀。你躺在了我面前,一张扭曲得变形的脸。
  洗衣粉发酵完了,我的脑子也干净了,就只剩下一只鸭子跟一把刀。

[b]  枪毙一只鸟
  ○袁履云[/b]

  被枪毙的鸟是一只啄木鸟,就是那种为了自己的生存而去为那些病秧子树捉虫子的鸟。我们把它归为益鸟类,还给它一个漂亮的名字——森林里的“白衣天使”。
  自我六岁那年开始喜欢鸟类时,我就渴望拥有一只啄木鸟。我要看它是怎么把嘴伸进坚硬的树皮的。我曾经偷偷地尝试过,我用那还稚嫩的牙齿往一棵苦楝树上啃,啃得我一嘴的苦味儿,吐了九九八十一次口水,那味儿还是浓得化不开。我就哇哇哇地哭了起来,就在这时,我哥哥邵文及时出现了。他让我用清水去漱口。果然,那味儿就失踪了。
  也就是经历了这么一件不愉快的事,我更加渴望拥有一只啄木鸟。因为它不仅能把嘴伸进树皮里,而且还不怕苦。我太佩服它了,我希望它能教我几招,也让我成为森林中的“白衣天使”。
  现在,九岁的我听到它被执行了死刑。我非常地吃惊。我那时是边走边听的。当听到它被枪毙时,我迈出的右脚就搁在半空中了,脸上一脸的茫然和惊慌。我不知道为什么森林里的“白衣天使”也会被枪毙。
  当我的左脚再也承受不了我的身体时,我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扬起了满天的灰。我的眼泪在不知不觉间滑落下来,与灰尘结合起来。那泪沟就凸现在我那还算清秀的脸上。我抱着一棵树把脸深深地埋在它的怀里。
  每次我哭得厉害时,我那亲爱的哥哥邵文就会从天而降。他搂住我的肩膀。我转过头看了他一眼就扑到他的怀里。我抽泣着说:“哥哥,他们为什么要枪毙一只啄木鸟?”
  邵文是亲眼看着那只啄木鸟被执行死刑的。因为那只啄木鸟是在邵文他们教室外的那棵苦楝树上死的。
  邵文沙哑地说:“因为它犯了扰乱课堂罪。”
  “什么是扰乱课堂罪?”我仰起头看着比我高两个头的哥哥。
  “它啄树皮的声音把我们的眼睛都吸引去了,我们都没有听老师上课。老师就报了警。警察三分钟后赶到,对它执行了死刑。”
  我又大声地哭了,这次不仅是哭,而且还边捶打哥哥边说:“你们害死了它,你们害死了它。”
  “不是我们害死的,我们只是看,是老师报警打死它的。”
  “为什么你们要看,为什么你们要看。”我还是倔强的认为是哥哥他们把啄木鸟害死的。
  哥哥拉着我挣扎的手说:“如果是你,你会看吗?”
  我不再挣扎,我像发动拖拉机一样发动我的脑子。我垂下了头,这表示如果我当时在场的话我也会看的。但是,只一小会儿的安静,我又开始喊了:“你们的老师是一个坏老师!”
  哥哥说:“老师也是为我们好呀,马上就要高考了,为了不分散我们的注意力,老师只能那么做。”
  我不说话了,对于这些东西,我那时的思维是不够用的。我不知道高考跟啄木鸟捉虫子有什么关系。
  我不哭也不闹了,哥哥以为我知道了自己是在无理取闹,就用他的嘴唤醒我的耳膜:“我把那只鸟跟你带回来了。要不要看看?”
  我听完这句话,拉着邵文的手就走,好象我知道在哪似的。结果邵文用劲把我拉了回来说:“你知道在哪吗?”
  我这时才意识到自己的愚蠢,我机械的说出三个字:“不知道。”
  哥哥就拉着我的手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那次,是我第一次抚摩啄木鸟。看着他紧闭的眼睛和长长的嘴巴,我的泪水就成了断线的珠子。
  这些事都变得有些遥远了。哥哥现在都大学毕业了,我也即将面临高考。因为无聊,就出来走走。却出乎意料地来到了儿时埋葬啄木鸟的苦楝树下。这树上还隐隐约约有我央求哥哥划破的痕迹——一只为了安静而死的啄木鸟。

走舟 发表于 2007-7-10 13:57

其实我也一直尝试做以个探索派,可是顾虑太多了.
就如同我对生活的妥协.
----想法很多,却固守着每天的规律.
于是我很羡慕写这类型小说的兄弟们.
你们是探索路上的闪光点.

苏樱 发表于 2007-7-14 02:13

我不喜欢鲁永志的风格,抱歉,有话直说了,我只说我个人的看法,反正每个人的口味都不一样,我有权利有我欣赏和排斥的。
其实原因很简单,就是我看第一遍的时候看不懂在说什么,我承认自己比较懒,就不想再看第二遍。
小小说是平民的艺术,还是平易近人一点比较好。
个人觉得。:lol

十年樱花雪 发表于 2007-7-14 11:27

苏樱,我得说

你很敢说话
这很好!
但是你在帖子中跟的理由不够好
解读不能懒的
一个文本既然被追逐了
它必然保存了他被追逐的理由
或者成为价值
一个人可以不理解一篇文章
但是却不能天真地想让作者把结论显摆
就好像我们嗑瓜子
我们需要的就是咀嚼的过程
就是嗑的过程
这个过程是最有意义的
你可以批评
但是绝对不能懒

段淑芳 发表于 2007-7-14 14:12

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似乎是 一夜之间,这些85、86年的年轻人就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作品都很有个性,喜欢他们的朝气与活力。

夏天的雪花 发表于 2007-7-14 20:38

多些探索精神的文章好啊,任何敢于探索的总是勇士.
我们缺少的不是普通的文章,而是具有真正探索意义,开创意义的大家.
努力吧,探索一派:lol

红颜如枫 发表于 2007-7-17 02:08

我倒觉得那个小妹妹好象字字都在针对,但都说不到正题上.翻来覆去只有一句,反正我看不懂,你就是在故弄玄虚.我很欣赏<冬日的枪击事件>,作者的出众的才华是显而易见的.我到没觉得作者在卖弄技巧故弄玄虚什么之类的.我就觉得读下来很顺畅.而且看到论坛上也有很多人说很喜欢鲁永志的东西.所有的设置都是情节的需要.恰倒好处.
另外那个小妹妹真的是有点激动.打了那么长的字.评论这个东西也是有技术含量的.也不是说你看过几本长篇小说就觉得自己的意见就是准确无误了.谁不对你的味他就一定是写的不好.一是一二是二那是儿童文学.还有,小小说是平民艺术,但不等于它就不是文学.既是文学,就一定有深有浅.想阅读轻松的东西,干脆连小小说也别看了.都去看故事会得了.实在不行再整两盘梦里花落知多少.哈哈,喜欢看吧.包准你全明白,而且还能津津有味.什么杜拉斯,莫里森啊之类的,恐怕你也不会花费你宝贵的时间去看.反正你肯定也看不懂.但它就是文学.而且是纯文学.
话说到底.还是个人阅读的差异.看到论坛上被人的评价.有人觉得他的东西是八十后里最出彩的,当然,也有像你这样觉得看了一遍,什么啊,看都看不懂.故弄什么玄虚啊.最后总结一句,这是读者的问题,不是作者的问题.

苏樱 发表于 2007-7-17 09:08

有些人啊就是听不得批评的话~

麻烦梦里花落知多少我从来不看~乱七八糟~简直是浪费时间~
楼上的你管我爱看什么不看什么啊~你针对我做什么啊~
我只说我不喜欢这样的风格也有错啊~
难道我不喜欢你还要强迫我喜欢啊~毛病啊~
是啊是啊,我水平不高~您满意了吧~
我也不回了~没意思~一句批评的话都不能说~全都是"学习""好""支持""不错"~哎~被宠坏~
而且~这里这么冷清~一个帖子都没多少人回~还不都是你们这些自认清高的人做出来的啊~
我提两句意见,怕作者误会多解释两句~容易嘛我~

苏樱 发表于 2007-7-17 09:19

55555

阁下构思精妙~文笔出众~
实乃云山雾罩~高深莫测啊~!
小女子对您的景仰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白洋淀蔡楠 发表于 2007-7-17 18:36

小小说的生命在与探索与创新,支持。

连俊超 发表于 2007-7-22 00:32

探索者抹黑走路,令人起敬!:handshake

十年樱花雪 发表于 2007-7-22 19:35

其实,我很喜欢苏樱

真心的
很少有这么心直口快的姑娘
不让须眉

李冰泪 发表于 2007-7-22 23:14

看到这帖子,我不知道说些什么,之后我想说些什么

我不去评论读者对文章提出任何的好与坏
我只想谈谈写手,或者作者对待读者提出的任何好与坏,给予的回应

毛主席有一句话:事物是具有两面性的
我对这句话的感受是相当深刻的了,我不知道大家感受到没有,特别是80后的朋友们,也就是说凡事总有好也有坏的一面,有人说好有人说坏

所以我是觉得,写出来的东西不管别人说是好是坏,都不要看得过重了,学会释然、淡然面对,也许这是一个写手的必经之路吧!

xiaobao105 发表于 2007-7-25 11:01

回复 #1 80后小小说讨论 的帖子

最近鲁永志挺受关注的,让人羡慕,据说他的稿子写的很不错,又有探索性。
我尝试去学习他的东西,看了80后的稿子,又去了他的个人空间,。
几次的尝试阅读,甚至几十次的尝试,但都读不下去,每一次一篇文章读不完就想把书丢了。所以我现在也不敢对他的文章妄加评断。
只是想说说,对于这种新新人类的文字,我为什么强迫自己读,但就是读不下去呢?
是我个人的阅读品位问题,还是我已经落伍了?:L :L

蝉声 发表于 2007-7-28 12:56

本来我是打算过2天放假以后再来说几句的,现在看了大伙儿的争论就有些忍不住了。先说几句。
就以《冬日里的枪击事件》为例,首先要说作者的写作才华和驾御语言的才情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对于这篇文章本身我存有许多疑问。
苏樱说她“看第一遍的时候看不懂在说什么,就不想再看第二遍”,我以为我们并不能简单地用“是读者的问题而不是作者的问题”来解释。因为苏樱的话确实代表了一部分读者的看法(而且还可能不止是一小部分)。就我自己来说,读《冬日里的枪击事件》的时候也不是一遍读完的。因为我读它的时候有些不耐烦(当时有些浮躁),它的开头并没有抓住我的胃口。大概是耐着性子读完一遍尝到了点味道才去细细地重读一遍的。小宝也说了,鲁永志的文章他读不下去。阅读《冬日里的枪击事件》并不是一件如喝汽水这么简单的事。它更像是鸡尾酒,需要慢慢去品。“品”的前提不仅是需要读者有足够的时间和耐性,还需要有这个喜好。不管是什么饮品,都需要对着消费者的口味。小小说需要有精英文化的品质和大众文化的市场。这个品质也需要是大众所能接受并喜欢的。小小说的读者是大众,我们不能要求所有的读者都有品酒的能力和爱好。喜欢这种口味的读者大都很年轻,我想他们应该都喜欢《萌芽》这类的杂志。根据我的了解,大多数中老年读者并不喜欢这种风格(我爸爸还有我爷爷平日也喜欢读小小说,他们就不喜欢这种文章)。根据我对杂志风格的朦胧印象,我觉得《冬日里的枪击事件》发在《百花园》上并不十分合适,《萌芽》《最小说》倒是不错。读者要读哪类文章就买哪类杂志,这也是刊物和读者之间的规则。当然《百花园》偶尔发一些这样的小小说给读者换换口味也是不错的。就像一个吃惯料理的日本人,偶尔让他吃吃中国菜也是不错的。倘若每天都是满汉全席,想必他也未必会吃得下去,毕竟他习惯了日本料理。尽管中国的事物确实很美味。
在艺术手法上,《冬日里的枪击事件》颠覆了我对小小说的一贯印象。“小小说须将要说的话压缩到尽可能短的篇幅。该说的说了,而又不让读者感到过于罗嗦厌烦,是一种功力,也是一种智慧。这种功力与智慧,既决定于创作者驾驭语言的才情,也决定于创作者抓住关键所在和核心细节,忽略和舍弃枝蔓的决心与判断。从而做到既让读者看得明白作品所要表述的一切,又点到为止。” 80后的语言风格(不是单指80后小小说)带有鲜明的时代烙印,比如将语言的铺陈华丽发挥到及至,《冬日里的枪击事件》就有这种烙印在。我一直以为小小说语言的最大特点就是白描,《冬日里的枪击事件》最出彩的地方就是那些轻巧细腻的比喻句,这有悖于我的“白描”印象。当然,毕竟每位作者对于文体意识的自觉都不同,近年来小小说的题材与手段也越哭越走向多样化。也许这也是一个发展趋势。
我的思想属于保守类型,所以这种风格我不习惯。但是我还是觉得这种的探索当然是好的。鲁永志有这种勇气,所以他是“探索派”,而我总是患得患失,所以还什么都不是。
最后借用一位朋友的话来讲,“欣赏但不学习”,还是坚持自己的风格最重要。《百花园》也应该坚持自己的风格。

黄帝 发表于 2007-7-30 13:53

鲁永志
支持!!!同学阿

黄帝 发表于 2007-7-30 13:56

:lol :lol

沅湘流 发表于 2007-8-1 23:02

哦,探索派??我怎么以前不知道啊!!不过,虽然晚了点知道,还是想说,我算是滥竽充数了,因为我在小小说领域里并没有多大建树。

桑榆:) 发表于 2008-7-7 08:44

,,,樱花雪

她常常光了身子在村子里招摇,惹得一些老光棍垂涎不已
基本上这个疯子比较奇怪,其实很少有没穿衣服的疯子吧。如果有,这个算是很例外的例外。
凝重的血腥?
              只是看文章时候的一些疑问,别见怪

坐井观天 发表于 2008-7-7 12:57

早就拜读过<<头发>>,真没想到作者是个80后,佩服!感觉像是宗利华老师的大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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