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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 发表于 2007-7-7 01:57

80后八小虎——江薛作品五题

[b]  别说我狠心
  ○江薛[/b]

  没考上大学,我来到这个叫长布镇的地方打工。一间七八平方的小屋,一张用红砖垒成的木板床,几本书,还有一些复杂却跟我的年龄一样朝气蓬勃的想法,这就是我的全部。
  小镇的街道很宽,工厂整齐地在街道两旁排开,吸引来自天南地北的人们。当地人精明,筑起低矮却足以容身的小屋,对外出租,供不应求。
  是冬天了,却穿不上母亲编织的毛衣,心中便多了一种感觉,书上说,那叫做寂寞。
  那天加班到深夜,回宿舍后翻来覆去睡不着。突然,我听到一阵哭声,很伤心的哭声。我的心跳猛地加速。哭声断断续续,时高时低,有些苍老。仔细一听,哭声就来自隔壁。
  我不知道邻居是谁。听哭声,能猜出是个中年男人。他怎么了?半夜三更为什么哭?我抱紧双臂,害怕。我甚至捂住耳朵,但无济于事,那哭声几乎就响在我的心里。
  好一阵,我突然想:我的邻居是不是病了?这样一想,同情迅速弥漫开来,我下了床,决定去看看。
  外面的凉风让我打了个哆嗦,深夜的工厂里散过来微弱的光,天空见不到一颗星星。
  我来到邻居门口。简易的木门让哭声越发凄凉。屋内亮着灯,我走上前去敲门,半晌无人应答,哭声依然。我着急起来,使出更大劲儿,到后来顾不得了,猛地用力——“叭嗒”一声,生锈的铁栓被撞断,门开了。
  我看到了我的邻居。很熟悉的一张脸,典型的吃苦耐劳的模样,黝黑,皱纹,像极了我乡下的父辈们。先前他似乎睡着了,这时才睁开眼,泪水随之也收了回去。他发现了门口的我,努力地睁大眼睛,用很奇特的眼神盯着我,一会儿他突然露出了笑容,吃力地对我说:“过来,孩子!”
  他尽力地向我招手,而且反复试着想坐起来。我赶紧奔过去,把他扶起来坐好,我感到他瘦弱的身体十分烫手,显然是发烧了。
  他显得十分兴奋,使劲将我的手攥住,微笑着说:“孩子,你来看爸了,爸好高兴,真的!”
  我的心猛地一抖。
  他费劲地喘着粗气,接着说:“孩子,今年你该十八了吧。一年多没见,你又长高了,手掌都长大了不少,爸也快握不住了。好,真好啊!”
  我禁不住将另一只手伸过去,握紧,眼前渐渐地模糊。除了这样,我该如何面对一个把我当成儿子的父亲呢?我一瞬间明白了他的哭,在这个发着高烧的父亲的睡梦里,他一定是思念起了他的家乡和亲人来。
  “孩子,你妈还好不好?有没有生病?你在家的时候要多帮帮她知道吗?你别担心我,我挺好的,明年你就得考大学了,要认真要努力,明白吗?只要你有那本事,爸就是累死也让你念下去。”他微弱的声音里透着坚忍。
  我孩子般地哭起来,仿佛眼前就是自己的父亲。突然,他捂住胸口,接着便是一阵剧烈的咳嗽。我回过神来,胡乱抹了眼泪,掀开被子把他挪到了背上。
  我几乎相信,生病的就是我的父亲。我冲出房门,虽吃力但十分坚定地消失在黑暗里。
  第二天早上,在一家诊所里,他的烧终于退了下来。那位和蔼的医生看着我熬得通红的双眼,赞许地说:“多亏了你,要不然你父亲……”我微笑着,始终没有否认。
  回来后,似乎早已约定,我们谁也没提昨晚的事儿。将别人当成自己的儿子,想来都有些尴尬。
  但从此,他便经常出入我的房间。他不是来做客,而是像一位父亲来关心儿子的生活。他会在我屋前适时叫醒我;他会对我说,别躺着看书;他会顺手将脏衣服拿过去;他会偶尔买回一只鸡,到有锅灶的老乡那儿炖好,端到我的房间……
  他的话不多,但看得出,他对他所做的一切感到开心。
  这样的冬天不冷,阳光像他的笑脸一样。
  一个多月后,我总算下定决心离开。他很愕然,见我心意已决,只无数次重复那些我父亲曾说过的嘱咐。
  离开那天,他去送我,我看到了他眼角的泪水。
  难过刺痛了我的心,但我知道,我必须离开。我害怕,害怕有一天离不开浓浓的父爱,当一个逃兵回到我的老家,回到父母亲的身边。
  我需要成长,我需要在这个世界的风雨中闯荡。

[b]  狗娘
  ○江 薛[/b]

  乡下人养狗,狗崽子都不愿在附近抱,因为往往前脚抱回家,狗娘后脚就找来把狗崽子领回去了。我爷爷家与我家隔了一道山梁一条马路,虽说站在屋后的山岗上叫得应,但弯弯曲曲的太远,所以,我很顺利地把旺喜抱回了家,而且让它在这儿扎下了根。
  旺喜是我给我的狗取的名,它娘叫旺财。旺财到爷爷家一年多了,这是头一回当娘,就了不起地生下了五只狗崽子。我跟旺财也很熟,我去上学,非得从爷爷屋前过,能不熟?可抱旺喜那阵儿,它对我特不友好,一直警惕地守在窝边。后来还是爷爷把它骗进屋,堵好狗洞关好门,我才有机会抱上旺喜急匆匆地奔回了家。
  听爷爷讲,我把旺喜抱走后,旺财非常愤怒,白天不吃不喝,也不喂其他狗崽子,四处乱窜寻找,晚上光听它在窝里哀号,仿佛呼唤旺喜一样。第二天上学,我就远远地躲着旺财,心慌慌地不敢看它。
  旺喜跟它娘一样,雪白雪白的身子,半根杂毛也没有,我在日记里这样形容它:要是它有翅膀,飞到空中,你一定以为它就是一团白云呢!
  抱回家时,旺喜刚满月不久,能自己吃一点儿饭。可我不让它吃饭,我给它煮粥,生怕硬饭把它噎着。有肉吃,我就先放在自己嘴里,使劲嚼个稀烂,再吐到它碗里。看它吃完,我赶紧把碗拿过来,洗得跟自己的碗一样干净。那一段,我的手指都不知充当过多少回奶头呢!
  我没有兄弟姐妹,放学回家一个人很没劲,有了旺喜,日子就过得有意思多了。
  转眼半年过去,我从五年级升到六年级,我的旺喜呢,都不知什么时候长的,腿赶上我的手臂一般粗了,骑在它背上,它居然能坚持一会儿。而它的娘,旺财就可怜多了。我把旺喜抱走后,不久爷爷那儿又去了几个人,说想买走剩下的几只。爷爷问买去干吗,他们说养大了看果园子。爷爷就松了手,可没想到,那几个人把四只狗崽子弄到饭馆里,吃了顿乳狗火锅。辛辛苦苦生下五个孩子,如今一个也不在身边。旺财一下子就瘦了一圈,然后像患上忧郁症似的,谁也不爱理,蜷在哪儿就是一天。
  立秋过后,不能下池塘玩水了,我就带着旺喜去屋后的山上玩。山挺高的,顶上有一块废弃的地,草铺成一张绿毯儿,是玩耍的好地方。
  放下书包,我和旺喜就往上冲。我每次都跑不过它,等我看到它,它都自个儿在草地上打滚儿玩上了。站在高处,举目四顾,天地在远远的地方重叠,那儿有云在飘,仿佛仙境一般。尤其是夕阳西下,照得我和旺喜红光满面的时候,我就觉得自己好伟大好伟大。我喊,旺喜呀旺喜呀!天就跟着喊旺喜呀旺喜呀,地就跟着喊旺喜呀旺喜呀。旺喜也叫,旺喜一叫,天也跟着叫地也跟着叫,然后山脚下四面村子里的狗就嚷成一片,嚷得那缕缕炊烟左一扭右一扭的。
  一次,我喊累了,躺在地上看云,旁边的旺喜突然低低地吼起来。我坐起来看,嘿,雪白雪白的身子,这不是爷爷家的旺财吗?它也看到了我,轻轻摇着尾巴,慢慢地靠近。警告不见效,旺喜恼怒起来,龇起牙狠狠地叫。旺财一惊,目光停在旺喜身上,站住了。我就笑起来,搂住旺喜的脖子说:“叫什么叫,不认识了,它是你娘。”
  第二天,我放学回家,居然不见了旺喜。我急得要死,使劲喊,一会儿,就看见旺喜箭一样从后山奔下来,到面前,却是两团白色。另一只是旺财。它们俨然相熟已久的模样,嬉闹着,你咬我的脖子我咬你的腿,一只烂袜子成了它们的宠物,争抢个没完没了。
  十月,秋天的味道就浓了。这一年的十月,我会永远记得,因为我在这个十月狠狠地流过两次眼泪。
  那天黄昏,我爷爷告诉我,旺喜死了。我呆住了,我不相信,但爷爷是不会骗我的。我飞一般跑回家,院子里静得可怕。我看到了旺喜,它静静地侧躺在墙角里,四肢僵硬地伸展开,嘴角淌出的血已凝成一条长长的蚯蚓。旺喜!我的心被一只尖尖的锤子敲得咚咚响,眼泪成了六月突降的雨。
  旺喜在马路上闲逛,一辆汽车飞驰过来,旺喜就真的飞了,像云一样。
  晚上,父亲回来了。他看着我红肿的眼睛,骂我没出息,然后伸手拎了拎旺喜,说:“有好几十斤呢,宰了炖肉吃。”我一听,弹簧一样站起来,抢过旺喜,愤怒地瞪住他:“你把我也杀了,炖肉吃吧!”
  父亲被我吓住了。后来,我把旺喜埋在了后山的草地里。它喜欢那个有草有风的地方。
  旺喜死后,我的那些快乐也随之而去了,倒是旺财天天来我家。我不知道它是否知道旺喜死了,反正我不会再理它。每次来,它与我对视的时候,我的目光都含着刀子。一个母亲,竟然没看好自己的孩子,这算什么好母亲?我恨,我就捡起脚边的石头,奋力地砸过去。
  旺财总是把自己放得远远的,没想过要靠近的模样,站在那儿,看看我,看看山,又看看我看看山,然后转身而去。只是步子一天比一天缓慢,背部的肋骨一天比一天清晰了。
  那是个星期六的下午,爷爷跑到家里问我旺财有没有来过,说一天一夜不见它了。旺财没来过,有两天没来了。爷爷遗憾地去别处找了,我不打算帮忙去找,我觉得它这是活该。只是旺财的失踪,又让我想起了旺喜。心里一动,便去爬山,要去看看旺喜。旺喜又在我脑子里活了过来,雪白雪白的身体,吐着红红的舌头,在我前面蹦跳着。眼前白影晃动,我笑了,赶紧加快步子和它比赛。
  近了,白影越来越清晰。我站在小小的土堆前,使劲地揉揉眼,肯定了面前真的有一团白色。那是旺财。它死了,白色的毛发被风吹出一个个漩涡。它蜷曲着,四肢僵硬地伸出去,却将那个土堆揽在怀里。它的眼睛轻轻地闭着,安详得仿佛不曾死去,却像在让自己的孩子吃奶。
  泪,再一次如泉般涌了出来。

[b]  刘浪
  ○江薛[/b]

  其实,刘浪不想回家。
  回家没什么意思。一间破屋,一个跛爹,还日夜守在麻将桌旁。儿时抱成团的伙伴,一长大,就像爆竹燃过后的纸片,不可能再聚在一块儿。回家过年?现在这个样子,有什么年不年的。
  在厂里挺好,睡觉、看书,饿了就狠狠心,到外面炒个小菜,要不还可以来点儿米酒。况且不打算回家的工友也不少,可以打牌,可以聊天,不难过。
  主意都打好了,谁知在电话里,他那个跛爹说,你不想看我,我想看看你啊,回来吧!
  刘浪听着,鼻子里居然泛起酸酸的味道。回就回吧!
  买票的过程再怎么惊心动魄,还好已经上路,刘浪随着人潮穿过地下通道,扑向那个长长的铁盒子,像灾后的难民。
  前面的那个,更像。背上一个大帆布包,左手一个大编织袋,右手一个大皮箱。什么都大,就人小。刘浪走快两步,看到一张黄灿灿的脸。想了想,刘浪说,老乡,我来帮你。他就几件衣服,一个人,两只空手。那孩子尚未明白草木皆兵,转头冲他灿烂一笑,把编织袋分给他,接着往上冲。那孩子说,几个月前来的时候,我妈非得让带两床棉被,到了才发现,这儿的冬天根本不冷,有个老乡走了,又把他的棉被给了我,我就趁过年送一床回家,家里冬天才冷呢!
  刘浪没说话。
  然后上车,场面颇为壮观。上完车,物归原主,那孩子张开嘴,大概是想说声谢谢,被身后的人挤了个踉跄,就咽了回去。等他稳住了再看,满眼人头。
  一路无语。加了一件毛衣,又加了一件外套,那个小城就到了。
  人群呼喊着,雀跃着散开,转眼满目空旷,仿佛刚刚的喧嚣从天而降,又凭空消失。
  西北风割着脸,刘浪抬起头,重重地叹口气,真的回家啦?
  敲了好一阵,爹才开门,爹似乎老了些,似乎也没老,上下包裹得像个树桩。爹眯起眼,用劲儿笑了好久,接过包,赶紧生火。
  爹说,儿子,把手给我。刘浪的手便放在爹温暖的手里,任他轻轻地抚摸。刘浪突然想哭。
  爹坐在那儿,不停地打哈欠。爹,怎么,没睡好?
  一晚上没睡!
  干吗呢?
  呵呵,赢了几十块钱!
  刘浪的心一沉,这就是回家吗?回家有什么好?他抽回手,又将手伸进红艳艳的火里,直到烧得生疼。
  除夕那天,刘浪忽然想起了他的娘。他娘把白粉吞进肚里,想带回来发财,不料半路却毒死他乡。回家的只是一具尸体,散发着恶臭。那时候刘浪还小,但他明白他娘是个彻头彻尾的坏人,他没有想她。
  莫名其妙地想到了,刘浪就出门,站在了娘的面前。娘,我也让你看看!没有墓碑,荒草、杂树快要压平那个小小的土堆。莫名其妙地,刘浪转身回家,挥舞着镰刀疯狂地把它们消灭掉,然后把土堆由小变大。
  刘浪又想哭。
  有一天,下起了大雪。雪一下子淹没了整个世界,刘浪扫开一块,罩鸟,又跑到山上,拼命追那些小巧玲珑的脚印。回来,刘浪亲自下了回厨房。有点儿意思。刘浪清清楚楚地记得,在家的那几天,下过一场大雪两场小雪,都美。
  年飞快就过去了,仿佛是被西北风刮跑的。
  要走了。爹说,我也看够了,走吧,记得有空打个电话,啊?
  跟回来时一模一样,一个人,几件衣服,刘浪上了去火车站的汽车。他把小包放好,把自己放好,呆呆地望着窗外称之为家乡的地方。忽然,他的指尖触到兜里的一张纸片,下意识摸出来,展开,五个字:老乡,谢谢你!刘浪的眼就睁大了。是谁留的?只有在外地才会有老乡,火车上那孩子?或许是。一火车都是老乡,另外的可能,便是一个张冠李戴的故事,他享受了别人由衷的感情。那孩子干吗不用嘴说呢?不是那孩子的话这个人又是谁呢?他又得到了谁的帮助?又如何想到选这样一块小小的纸片?藏着谜的那几个歪歪扭扭的字,在刘浪眼里抖动。刘浪觉得肚子里某个东西被点着了,接着迅速膨胀,只刹那,身体的每一个细枝末节都暖和起来。
  刘浪突然想活动活动身体,一扭头,看到窗外电线杆边上的一只流浪狗。他跳下车,蹲在狗的面前,一个人和一只狗奇怪地对视了一会儿,人就爽快地笑了,从口袋里摸出一个由他姑妈煮好的鸡蛋。狗摇着尾,吃得津津有味。刘浪便又笑了,说,你也在流浪啊!这样吧,我们约定,明年咱们在这里重逢,好不好?又笑,又说,对了,你还没名字,我给你一个,嗯——就叫刘浪,跟我一样。
  车开动,刘浪摇着尾,看了好一会儿拉走刘浪的汽车。
  刘浪。流浪远方。

[b]  寻找艾尼
  ○江薛[/b]

  “如果,突然有一天我不见了,你会找我吗?”
  “一定会,无论多久多远,我一定会把你找到。”
  爱情的理由总是十分模糊,或许只因为遥遥一睹,新杰就爱上了这个叫艾妮的女孩。很爱很爱。
  艾妮从头到脚步属于都市,亮闪闪的眼睛,变幻莫测的装扮。每一个认识她的人都会投以浅笑,一个可爱的丫头。
  艾妮的小脑袋里,永远有着千奇百怪的想法。比如,有一次,她就对新杰说:“我想去天涯海角,或许能摸到太阳呢?我又想去神农架,说不定碰到一个野人,他还送我一枚野果呢?我还想去青海湖,看那个红红的湖怪跳舞。”说这些的时候,艾妮托着腮,真像一个爱幻想的天使。新杰很幸福地笑笑,走过去张开双臂,给她一个温暖的环境。
  艾妮最喜欢的游戏是捉迷藏。艾妮总是拖着新杰陪她捉迷藏,衣柜里、床底下、一切容得下身子的地方,艾妮听着新杰找她的脚步声。有时,被新杰轻轻松松找到,艾妮还耍小性子不依,新杰焦急地呼唤的时候,艾妮才会嘻嘻地乐个不停。有一回,新杰整整找了两个小时,差点急疯了时候才找到熟睡的艾妮。新杰说:“乖乖,你吓死我了。”然后,艾妮就突然冒出一句:“如果,有一天我突然不见了,你会找我吗?”
  而现在,新杰就坐在前往海南的飞机上。谁也没料到艾妮会不辞而别,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留下。有人说这叫人间蒸发。
  在同新杰捉迷藏吗?这座都市里,新杰踏遍了艾妮可能留下气味的地方,结局,这个可爱的丫头失踪。急躁的心绪忽地亮一下,新杰想起了艾妮那些奇特的想法。对于新杰要去寻找艾妮的决定,亲人朋友都没有反对,只默默地摇头。
  天涯海角能摸到太阳吗?当然是否定的。却跟想像中的一样美,蓝的海,蓝的天,白的浪,细的沙,柔的风将天地吹得格外开阔。一个星期,新杰连蓝的海蓝的天白的浪细的沙柔的风都不放过,一一地问见过一个这么高那么美的姑娘吗?结果是自己无奈地摇摇头。
  “我一定会,无论多久多远,我都会把你找到。”
  第二站,神农架。临行,父母心疼地望着骨瘦如柴的新杰,你已经做得够多了,别去了。公司通知他因为脱岗超过期限,劳务合同自动作废。
  神农架的空气也带着绿色的味道。要遇上野人,怎么能走在有阳光照射的石板路上?翻山越岭,望眼欲穿,野人没碰到,自己却似野人般被人抬了出来。新杰浑身伤痛,只遗憾没找到艾妮。前景不那么乐观,新杰陡然犟起来,不信找不着。
  “我一定会,无论多久多远,我都会把你找到。”新杰轻轻地回味着这句承诺,像继续走下去的动力。青海,那么高那么远的一个地方。父母受不了,说,去了就不要再叫我们。朋友们商量,大概,他成了一个可怜的傻瓜。
  一路辛苦,终于到了这个让人有些闷的地方。空气够稀薄,风够大,天看起来却更高远了。风尘仆仆地赶去青海湖,他沿着青海湖睁大眼睛,只要艾妮在,他总会碰到的。他相信。他像一个虔诚的朝圣者,缓慢而仔细地寻找。一路有村庄有小镇有街道,有时候,他眼前一晃,就似乎看到了艾妮,在左边在右边或在某块大石上,等他扭头去看就换来一腔失望。
  这一次新杰来到了一个小镇。不知道走了多久,不知道走了多远,只是偶尔听人说,此地离他出发的地方已不足五里。
  是环青海湖的寻找即将圆满的时候。
  最后的希望,前面也许是巨大的失败。新杰不着急走,躲在一家酒馆里喝酒。忽然传来一个消息,有人找,有个漂亮的姑娘找。
  是可爱的艾妮。一样亮闪闪的眼睛,一样莫测的笑容。
  艾妮嘻嘻的,说:“我捉迷藏的工夫高吧,我一直跟着你,就是没让你发现。你去天涯海角我也去了,你去神农架我也去了,你到青海湖我也在。我看到过你问大海,看到过你受伤后的委屈,看到过你磨破的皮鞋。你没想到我一直在你身边吧?”
  “可是,你是谁呢?”
  “我――我是你的艾妮,你是我的新杰啊?”艾妮不可思议地张大嘴。
  “对不起,我不是新杰。”
  “你就是?”
  “我不是!”说完,这个人便从艾妮的眼前消失了,什么也没留下。
  艾妮呆呆地,如果他不是,那那个最爱我的新杰呢?

[b]  司徒锦
  ○江薛[/b]

  在陵城的早餐市场,司徒锦绝对是个举足轻重的人物。
  陵城人的早餐以米粉为主。属于司徒锦的锦华米粉店有近五十家,散布在陵城的各个角落,争得近一半的市场份额。
  不仅如此,司徒锦还将触角伸到临近的两个大城市。
  司徒锦四十多岁,第一眼看他,就能看到他一脸的精明。
  司徒锦早年命苦,在陵城大街小巷以乞讨为生。司徒锦穿梭于各个粉馆,盯着食客碗里喷香的米粉。一般情况下,司徒锦能得到一碗汤聊以充饥,若幸运,汤里还能捞着几筷子米粉。
  一路下来,生存当是无忧。
  陵城的米粉以味鲜汤浓为人称道,因此佐汤至关重要。因配料之别,佐汤便各有特色,其配料堪称各家粉馆的命根,绝无可能轻易泄露。
  司徒锦几乎尝遍了陵城所有粉馆。他天生聪慧,且长期以此为食,十六岁那年,他竟开悟自创一套配料。
  但直到二十岁,司徒锦遇上开粉馆的他如今的老婆,这一配料方得以入厨。自此,司徒锦一路坦途。
  司徒锦常在陵城媒体上露脸,这时陵城人便知,司徒锦又做好事了。司徒锦是市慈善协会副会长,失学儿童、残疾人、下岗工人被他救助的有一千多人。锦华米粉店的职工,属于下岗工人再就业的就达60%。按规定,市委在感激他的同时,兑现了当初对安置下岗职工企业的税收优惠。
  司徒锦在陵城人口里有个好名声。
  司徒锦平日爱散步,陵城的大街小巷没有他不熟悉的。他的员工知晓他随时有杀进粉馆的可能。当然,他更多关注的是别的粉馆。
  这天清早,司徒锦在护城河街散步,嗅到一股浓香。这香味舒心独特,竟迅速勾起他的食欲,他咽下口水,辨别出香味出自某家粉馆。他一个激灵,循香找到这家粉馆。
  一间十多平方的铺面,两张长桌从墙角直抵门口。木板隔开的小厨房内,四个小伙子忙得不亦乐乎,配合默契地将米粉送到等得着急的人们面前。人多,店里店外几乎找不到插足的地方,但没有一个人因此离开,都在翘首企盼。
  司徒锦大吃一惊,难怪一街之隔的锦华护城河店营业额连续下滑。司徒锦细细咂摸香味,凭他几十年的经验,竟不得其中配料丝毫要领。
  一连几日,司徒锦必到附近观察,直到店里的四个小伙子都投来疑惑的目光。
  这天,日照头顶,粉馆的客人方才退尽。司徒锦信步走进去,点了份牛肉米粉,静坐一角细细品尝。只见汤色酱红,浓而不腻,却品不出其香来自何物。司徒锦边吃边与四个小伙子聊起天儿来。
  得知四个小伙子来自陵城下属的津县,合伙开了这家粉馆,其中三人出资,另一个小伙子当掌勺师傅。司徒锦明白,掌勺的小伙子凭着他手里的配料,得一份实属应当。
  司徒锦起身四周看看笑着说:“不错不错,非常好,早听说你们这儿,今日一来,味道果然是名不虚传。”
  四个人或许太累,或许这种话听得多了,都只浅浅一笑。
  司徒锦凑上前,认真地说:“小兄弟们,精神点儿听我说。我观察几天了,看到你们的米粉很受欢迎,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想过把它做大?”
  四个人一听,来了精神。
  司徒锦接着说:“不知道你们愿不愿意和我合作,我出资金,咱们一起干大事?”
  四个人互相看着,高兴得点头不止,心想难怪他每天都来。
  司徒锦哈哈一笑:“好,你们有这个愿望就好。我准备投给你们五十万,成立一家连锁公司。我这边不要实权,分成比例我们可以再协商,我希望你们快商量,选出一个总经理,由他全权代表你们来谈判。”
  四个小伙子激动不已,相互拥抱庆祝。司徒锦给他们留下电话,热情地同他们一一握手后离开。
  司徒锦笑了。
  两天后,护城河附近的人们看到粉馆大门紧闭,四个小伙子不知去向。司徒锦看着紧闭的大门,又笑了。他知道:四个人因为职位分配问题大吵一架,不欢而散。
  一个星期后,司徒锦用每月2000元的薪水请到了那个掌勺的小伙子。从此,锦华粉馆红透了整个陵城。

段淑芳 发表于 2007-7-8 16:52

支持湖南的优秀小青年
相信你的明天会更好

陈竹 发表于 2007-7-9 12:31

小说创作上这么优秀的男生 很少见

李大少 发表于 2007-7-10 16:17

江薛的文字与他的成长有关
以前在《故事会》上也看过他的作品,很不容易啊!

连俊超 发表于 2007-7-10 17:51

记着那篇读过两遍的《狗娘》

红颜花开 发表于 2007-7-13 18:45

喜欢刘浪

解建周 发表于 2007-7-14 14:29

江薛的文字很诱人,有种想看的欲望,同样是汉字他怎么就能组织成这样呢?

黄勇 发表于 2007-7-25 10:28

不读也罢,读了却得一读再读!!!

果繁 发表于 2007-7-30 10:42

狗娘印象最深,上了年度小小说的。
问好江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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