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书系列小小说
[align=center][b][font=宋体][size=12pt]第一封情书[/size][/font][/b][b][font=Verdana][size=12pt][/size][/font][/b][/align][align=center][font=Verdana][size=12pt]
[/size][/font][font=宋体][size=12pt]☉段淑芳[/size][/font][font=Verdana][size=12pt][/size][/font][/align]
[font=宋体][size=12pt] 那一年我[/size][/font][font=Verdana][size=12pt]11[/size][/font][font=宋体][size=12pt]岁,那一年我是小学六年级的学生,那一年的夏天,我收到了我生命里的第一封情书。[/size][/font][font=Verdana][size=12pt][/size][/font]
[font=宋体][size=12pt] 从不否认,我是一个早熟的女孩。还在读小学时,我已出落得亭亭玉立,比同龄的女孩明显高出一个头。不仅仅是我的身体,我的思想也早熟,有了与年龄不相称的喜怒哀乐。特别是对男女之间的情事表现得过于敏感。我像琼瑶笔下的女主人公一样多愁善感,伤春悲秋。我写日记,写我的喜,我的忧,我的爱,我的恨,也写我对某个男生的好感,写某个老师讲课时的神采飞奕。[/size][/font][font=宋体][size=12pt]学习从来就不是我的强项。从小学开始,我就体会到了读书的痛苦,考试的残酷。上课的时候,我老是不能集中注意力(语文课是个例外),不是在纸上信手涂鸦,就是双眼望着窗外的榆树发呆,猜度着树上会不会有个鸟窝,鸟窝里是不是能掏出个鸟蛋。[/size][/font][font=Verdana][size=12pt][/size][/font]
[font=宋体][size=12pt] 可能是因为自己学习成绩差,也有可能是因为不同年龄段对男人的审美标准不一样,长大了会喜欢帅一点的男人,再大一点觉的还是成熟稳重来得好,但那个时候,我只中意我们班成绩最好的男生浩。浩就坐在我的前排,因为喜欢,就爱屋及乌的喜欢上了他的一切。就像现代歌词唱的那样:想念你的笑,想念你的外套,想念你那白色袜子和你身上的外套。连他上完厕所带回来的一身臭气在我看来也是香的[/size][/font][font=Verdana][size=12pt],[/size][/font][font=宋体][size=12pt]每次都要贪婪的深呼吸一下。现在回想起来,真怀疑那时的自己是否变态。[/size][/font][font=Verdana][size=12pt][/size][/font]
[font=宋体][size=12pt] 那个时候,男女生之间还是比较保守的,即使有了朦胧的好感也只是埋藏在心底,胆大一点的也无非是私下里告诉几个要好的朋友,还得谨慎的一再叮嘱,我只对你说了这事,你对天发誓,千万不能再让别人知道,仅此而已。[/size][/font]
[font=宋体][size=12pt]那天看上去和平常没啥两样。好像是个晴天,又好像是个阴天,也或者在下雨。我一进教室打开课桌盖,里面就弹出一张字条,也可以说是情书吧,大意是想和我做朋友之类的话,落款是军。在今天看来,这实在没什么,有人喜欢是好事,证明自己还挺有魅力,高兴还来不及呢!但在那个时候,这张纸条无异是一块烫手的山芋,是一颗定时炸弹。[/size][/font][font=Verdana][size=12pt][/size][/font]
[font=宋体][size=12pt] 我害怕,我生气,我难过。军,我们班成绩最差的男生,他居然说他喜欢我,他居然还有种说出来,他怎么可以这样呢?这简直就是对我的人身侮辱,是对我名誉的伤害,真是岂有此理!要知道,我喜欢的可是浩呀,那个每次考试总是排第一名的浩。浩才是我的偶像,我的骄傲。要是让他知道了我被我们班最差劲的军喜欢着,一定会笑掉大牙的。[/size][/font][font=Verdana][size=12pt][/size][/font]
[font=宋体][size=12pt] 我狠狠的瞪了一眼军,恨不能把这张字条连同他的人一起撕个粉碎。不知道怎么回事,这张字条像一条爆炸新闻一样,以最快的速度在我们班争相传阅。一时之间,全班同学都知道了军喜欢我,给我写情书。[/size][/font][font=Verdana][size=12pt][/size][/font]
[font=宋体][size=12pt] 我哭了,这是我有生以来收到的第一封情书。我的年纪,我的经验都不足以告诉我应该怎么做。为了证明我的清白,我在众目睽睽之下大义凛然的把信交给了班主任何老师,一个留着齐耳短发的中年妇女。何老师在班上很严肃的点了军的名,并义正辞严的批评了军。他说:“这么小的年纪不好好读书,尽想这些不健康的东西,长大了那还了得!赶快写一份检讨交上来,并保证以后不再有这种想法。[/size][/font][font=宋体][size=12pt]字条事件因为军的一份检讨而划上了一个句号。我的清白得以澄清,我的骄傲得以维护。那个时候,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结局。[/size][/font][font=Verdana][size=12pt][/size][/font]
[font=宋体][size=12pt] 小学毕业后,军就辍学了。我陆陆续续从别的同学那里知道他的一点消息,无非是在家种了几年田,后来就去广东打工了。反正做的是苦力。[/size][/font][font=Verdana][size=12pt][/size][/font]
[font=宋体][size=12pt]我和军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相对他来说我是幸运的。因为我有吃国家粮的爸爸妈妈,我的家庭条件允许我可以跌跌撞撞的继续我的学业,一直到中专毕业,觅得一份清闲的工作。[/size][/font][font=Verdana][size=12pt][/size][/font]
[font=宋体][size=12pt] 我再也没见过军,也可能见过,就在故乡的某个街头,我们曾擦肩而过,只是岁月改变了你我,我们再也找不回我们失去的童年。[/size][/font][font=Verdana][size=12pt][/size][/font]
[font=宋体][size=12pt] 事隔多年后的今天,我学会了思索,学会了反省。一个人独处时,我常常在想:当年我把军的字条曝光给班主任,究竟是不是一个错误?对军幼小的心灵算不算一种伤害?军的辍学是偶然还是意外,有我的原因在里面吗?他恨过我吗?……[/size][/font][font=Verdana][size=12pt][/size][/font]
[font=宋体][size=12pt] 我不敢再想下去,我不能再想下去,我又控制不住不想下去……[/size][/font][font=Verdana][size=12pt][/size][/font]
[font=宋体][size=12pt]很有可能,因为年幼无知,我曾经破坏了一份美好,伤害了一颗心灵,也改写了一个人的命运。[/size][/font][font=Verdana][size=12pt][/size][/font]
[font=宋体][size=12pt] 这么想着的时候,我已是一身冷汗。[/size][/font][font=Verdana][size=12pt][/size][/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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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size=12pt] 此文曾发表于《小小说选刊》[/size][/font][font=Verdana][size=12pt]2006[/size][/font][font=宋体][size=12pt]年[/size][/font][font=Verdana][size=12pt]4[/size][/font][font=宋体][size=12pt]期“第一时间”栏目,后被《大河报》转载。[/size][/font][size=12pt][/size]
[[i] 本帖最后由 段淑芳 于 2007-7-25 19:07 编辑 [/i]] 第二封情书
☉ 段 淑 芳
我读完了一个小学六年级,我又接着读了一个小学六年级。爸妈说我成绩太差,得多读一年,把基础打扎实。在我读第二个六年级时,我的成绩有没有提高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又收到了一封情书。这是我生命里收到的第二封情书。
如果说第一个六年级收到第一封情书时的我惊慌失措,六神无主。那么,第二个六年级收到第二封情书时的我已学会了处事不惊、低调处理。何况这次写情书给我的是班上成绩最棒的华。再说了,事隔一年,我对男女之事表现得更加敏感。这封情书带给我的不再是痛苦和耻辱。而是一丝丝的甜蜜像波浪一样在心海荡漾。
华说,你是我们班最优秀的女生,我最喜欢你,想和你做一生一世的好朋友。可能是紧张,字迹有些潦草,信末也没有落款,那字迹我再也熟悉不过了。华把它亲手交给了我。他就那么大大方方、坦坦荡荡的交到我的手上,脸不改色心不跳,仿佛给我的不是情书,而是一本作业、一支铅笔。我被他遇事不慌的从容气魄给震慑住了。这才是我欣赏的男生,学习成绩好,又敢爱敢恨、敢作敢当,简直就是大将风范!
我们这个班上的同学普遍早熟。或明或暗的已萌芽了几对“睦邻友好、互帮互助”的典范。在这种大气候的熏陶下,我也就无所顾忌了。我很快的回复了一张字条悄悄塞到华的课桌。我告诉他,我也喜欢他,愿意和他做朋友。
那时,电视剧《新白娘子》正在热播。男女同学都被白娘子和许仙的爱情故事感动得一塌糊涂。那里面的主题歌和插曲也被同学们唱得滚瓜烂熟。一下课就听到这个在高喊千年等一回,那个在呼应等一回哦哦哦。华也是的,一下了课就在那儿吼:西湖的水我的泪,我情愿和你化成一道火焰,哦,哦,……每次华唱歌的时候,我装做是在翻课本,实际上是在贪婪的聆听。我喜欢听华唱歌,虽然他唱歌老跑调,我依然无可救药的为他的歌着迷。我一直都认为华的歌是为我而唱的,他是唱给我一个人听的。他是在借歌抒情,他想和我化成一道火焰,像许仙和白娘子一样呢!
快暑假了,华又给我递字条,约我某月某日在街头碰个面,说那天是他的生日,希望能和我一起度过。我毫不犹豫的答应了。甚至连生日礼物都准备好了,一沓新白娘子的明信片,那是那个时候我能想出来的最好的礼物。华的家里比较穷,我就经常把我课桌里用不完的纸和笔送给他,从家里带了啥好吃的也往他课桌里塞。我的爸爸那时是乡里的国土员,光计算器就有好几个。我挑了最大的一个带到学校送给了华。我想爸爸有那么多计算器,少一个一定发现不了,何况我拿的这个又是最大最笨重的,一定值不了几个钱。
爸爸后来再也找不到那个计算器了。他一直怀疑是弟弟弄丢了,因为我平时在家一向很乖,弟弟却是个淘气包。爸爸没从弟弟那儿问出个什么,只是一个劲儿的懊恼:怎么就不见了呢?怎么就不见了?
我终于知道了,我拿走的是爸爸最好的计算器。我自始至终没敢承认是我拿的,也没有从华那儿要回计算器。送出去的东西怎么能够随便要回来呢?弟弟也就只好不明不白的替我背了这只黑锅。现在想起来还是挺对不住弟弟的。
也不知是哪个好事者捅出去的,我们班上这几对处于萌芽状态的地下恋情在一夜之间全部曝光了。
我们不停的被喊到班主任的书房训话。那是一个和善的中年男人。看得出他是喜欢我这个学生的,像父亲疼爱自己的女儿一样。尽管这样,我被叫去训话时,心里依然忐忑不安,就像有一头小鹿在心里头七上八下的乱撞。早恋,对于一个学生来说,可大事化小,也可小事化大,全凭老师一念之间。早两届就有一对早恋的被校长在广播里点名批评,还闹了记过处分,那可是一辈子抹不掉的阴影啊!班主任对我显然是宽容的。他像一个父亲语重心长的拍拍我的肩膀说:“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你还小,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知道吗?”华可能不像我这么幸运,我看他很长时间才从班主任房间里走出来,两只眼睛也是红红的,显然哭过鼻子。其他几对找去谈话的也好不到哪儿去。
也就是这次谈话,我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华显然吓坏了,他红着眼睛告诉班主任,情书不是他写的,是他的好朋友明喜欢我,又胆小,就托了他代笔,他看了朋友的份上又不好推托。这算什么?三角恋的纯情版吗?原来一直以来只不过是我的一厢情愿,我的心里顿时有了一种被愚弄般深深的失落感。
多年以后,当我可以为我们的年幼无知一笑而过时,我忍不住打电话给华:“当年你真的只是作明的信使,你是否从来都没喜欢过我?”华在电话里诡秘一笑:“其实,我如今也是喜欢你的呀,只是不敢高攀而已!”也听不出是真是假。
当年是喜欢过华的,而不是如今
此文曾发表于《百花园.中外读点》2006年3期
[[i] 本帖最后由 段淑芳 于 2007-7-25 14:00 编辑 [/i]] 第 三 封 情 书
☉段淑芳
在我读初中一年级时,学校就在我家附近几百米远。每次我从家里到学校时,总有几个初三的男生在后面跟着起哄,他们“志明、志明”的叫着一个男生的名字。我知道,志明是初三的一个男生,我左右一看,分明没半个人影,更别说那个叫志明的男生。若是对着我喊吧,又奇了怪了,我哪一点也不和他长的相象啊?
就在我左思右想,百思不得其解时,那个叫志明的男生就像舞台上的男主角一样在观众的强烈呼声下千呼万呼始出来。他给我写信了。他说一看见我就喜欢上了我,喜欢我的笑,喜欢我说话的样子。我也终于明白了,那些可恶的男生冲着我喊他的名字是有原因的。想必志明在男生那里早已公开透明的承认了喜欢我的。男生们似乎想用这种方式来印证一下。就像农村里叫“孩子他娘”、“张三李四屋里”一样,把一个女的叫成一个男人的名字,敢情也能打上那个男的烙印,像产品认证一样,抹也抹不掉,飞也飞不走了。
当我明白个中原委时,我哇哇的哭了。我让志明把“命令”赶紧传达下去,不许那些可恶的男生再这么叫我。他说好,既然你不喜欢,我让他们以后不叫了就是。这以后,那些瞎起哄的男生果然收敛多了,再没人当我的面喊我志明。可是三年级的男生不叫了,隔壁班的男生却又在一夜之间叫开了。每次我一路过他们的教室门口,就有人趴在窗户前或是在走廊前一个劲儿的挤眉弄眼,志明、志明的乱喊一气。我委屈万分,是志明喜欢我,又不是我喜欢他,竟要我凭白受这番羞辱。我又哇哇的哭着跑去告诉了志明。那个时候,眼泪是我唯一的武器,哭是我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又有什么办法呢,打又打不赢,骂人吧,拍烂了脑袋,头脑里也蹦不出几个有杀伤力的字眼。要是骂人的话也有一部词典,我那个时候是一定要找来潜心通读的。
那天,我像往常那样从家里赶到学校。路过隔壁班时,我看到走廊上闹哄哄的,好多人围在那里,有个男生鼻青脸肿的在那里鼻子一耸一耸,抽风箱似的掉眼泪。现场有厮打过的痕迹。我不明白发生什么事了,也不想明白,只是径直走到自己的教室。我素来不是一个爱凑热闹、好管闲事的人,这次也一样。但我的第六感告诉我,背后有很多双眼睛在看我。我摇摇头,唯愿是自己的错觉,这事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呢!下午,学校的广播里点名批评了以志明为首的三年级的一帮男生,说他们在低年级班寻衅恣肆,情况恶劣,影响极坏,每人记过处分一次。
我开始隐约感觉,这事还真与我脱不了干系。
自那以后,再也没人当着我的面喊我志明了。志明似乎不打算掩饰对我的好,他逃学一上午,只为从山上摘一袋子红艳艳的杨梅,当着很多人的面大摇大摆的放到我的课桌上,然后一句话也不说,就一溜烟的跑开了,让你连拒绝的机会也没有。他用瞪眼和拳头吓走了欺负我的男生,他在我上学必经的路上等我很久,只为给我一个刚刚煮熟的玉米棒或者香喷喷的烤红薯。
志明的初中生涯就这么过去了。他拿一本崭新的同学录,让我给他在第一页留言。我还清楚记得我的留言:志明同学,人生的路坎坷不平,祝你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我们还交换了相片。
志明初中毕业后上了一家自费中专,毕业后就去广东进厂。那时我也读中专了。志明依然保留着给我写信的习惯,字里行间也更大胆了。他终于用他那成人式的口气告诉我,他是真的很喜欢我,要正式追求我。我想也没想就拒绝了,甚至不懂得委婉的艺术。我对自己说,我的白马王子怎么可能是一个一无所有的打工仔呢?他连自己都养不活,又怎么能承担家庭的责任和重担呢?
志明被我拒绝后,很长时间没跟我联系,我也乐得清静。倒是他的朋友告诉我,他消沉了很长一段日子,终日躲在租来的小房子里借酒消愁。我不以为然,总觉得未免太过于夸张,可能把电影里那一套成人游戏搬了过来借用。小小年纪,哪就懂得了那感情的千般滋味。
中专毕业后,我在家里待了一两年业。工作的问题迟迟未得到落实,我就像那笼子里的鸟,想飞却飞不高,只能像一只困兽一样作徒劳的挣扎。这时,志明来信了,他说他现在在一个规模很大的电脑公司当主管,月薪数千元。他们那正缺一个文员,月薪1500元,问我去不去。我一听有这样的好事,卷起包袱就要走人。就在这时,我悬而未决的工作问题已看到了黎明前的旭光,我也就放弃了外出的打算。但在我心里,我是很感激志明的,在我人生陷入低谷之际,是他惦记我,不计前嫌来帮助我。
有一天,我在街上碰到初中时的同学,也是志明的一个死党。我们聊起了志明。我说,志明现在据说混得不错呢,还当了主管,月薪是我的好几倍呢!他疑惑的望了望我,你是真的不知道还是假的不知道,志明那是在搞传销,骗了好多同学和朋友做他的下线。我也差点没上他的当。现在在搞严打,他已被公安局抓了,正等家里拿钱去赎呢!
备注:此文发表于2006年6月份的《百花园.原创版》,发表时改名为《变奏》。
[[i] 本帖最后由 段淑芳 于 2007-7-25 13:48 编辑 [/i]] 第 四 封 情 书
☉段淑芳
读初中二年级时,我发现我们班突然之间冒出了一个帅哥。说突然也不对,他其实一直是我的同班同学,从小学六年级,再到初一、初二,从来都是。只是以前没有发现他长的帅,似乎是一夜之间,像雨后春笋拔地而起的那种帅。梳着林志颖那样的小分头(顺便说一声,唱歌的林志颖是我那时的偶像),夹克通常是敞开拉链披在身上的,一举手一甩头俨然已有了小帅哥的风范。我在心里直纳闷,怎么早没发现呢!看来不单单是女大十八变,男生也是一样的嘛!
小帅哥叫安平。当我把欣赏的目光愈来愈多有意无意的投向安平时,安平也很快收到了我发出的信号,他很自信的用目光回视我,那目光仿佛在说:再看我,再看我,再看我就把你吃掉!得到我目光鼓励的安平变得愈来愈自信了,一举手一甩头更是电力十足,火光四射。班上好几个女生都已被电流击中。我不怕,我的直觉告诉我,安平对我的感觉是不一般的,一切都会朝我预想中的去发展。果然,安平也没能免俗,他给我递字条了。他说,让我们一起学习,一起进步,好吗?
我们把座位调到一排,每天都坐在一起做作业,上自习课时要是老师没在,我们就织幸运星、折千纸鹤,让那千颗心在梦里飞。也有被老师逮个正着的时候,那时,安平会很勇敢的站出来对老师说,不关她的事,要罚就罚我一个人好了。知道我喜欢林志颖,他就买来好多林志颖的画片送给我。那时,正流行李春波的小芳那首歌。安平是班上的文娱委员,每天晚自习开头那15分钟是唱歌时间。安平总要假公济私的一再起头唱这首歌。当“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的好看又善良”的歌声在教室里飘荡时,安平的声音总是最响亮的一个。每当这时,我的心里就会变得又羞涩又甜蜜。
安平的脸上有段时间长了好些痘痘,那张原本帅气的脸大打折扣。我的心里难过极了,好象那痘痘是长在我脸上似的。我怜惜的对他埋怨:“怎么这么不小心呢,长了那么多痘痘!”安平像个犯了错误的孩子,难为情的低下了头,好象长痘痘真的是他的过错似的。旁边的一位男生酸溜溜的揶揄道:“你是怕安平长了痘痘配不上你吧?”这一下子,我和安平两个人都难为情的低下了头,仿佛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当场被人捉住了一样。
学校里每个学期都要搞勤工俭学。上山砍材伐竹、下地割禾扯秧,拣废酒瓶、挖药材,只要能换钱的,什么都干,广阔的农村天地到处留下了我们劳作的身影。学生时代有“两怕”:一为考试,二为勤工俭学。除了考试,这勤工俭学便是我一想就痛苦的事。就好比悟空怕那唐僧手里的金箍咒,一念就头疼欲裂。我是一个生活自理能力极差的人,手不能提、肩不能挑,又拈轻怕重、好逸恶劳。每次一到勤工俭学的日子,就恨不能宁可生一场大病,借以找到一个冠冕堂皇,可以逃避的理由。是安平让这痛苦的事变成了一件有趣的事。他自愿和我搭档,还拉拢了几个玩的要好的同学,组成一个勤工俭学小分队。我们去帮人家割禾,割一亩田,主人家给50到60元的价格。有心肠好、大方一点的还会在中途准备好米酒、红薯粥,收工时留我们吃顿便饭。他找来的这几个搭档,都是来自农村穷苦人家,很能吃苦耐劳,干活很卖力。我混在他们中间几乎是滥竽充数,带有很大的照顾性质。我的心里就有点过意不去,每次都要从家里带许多好吃的作为补偿。每次出发时,都是两个两个一辆自行车。我和安平很自然的是一辆,他骑,我坐。我坐在后面,看他扶着方向盘歪歪扭扭的走在乡间的小路上,鼻子里嗅着一股淡淡的花草味道,还有田野里刚刚收割后的稻谷的清香味,耳边飞舞着几只蝴蝶,以及黄牛“哞哞”的叫声,竟然无端生出几分浪漫的感觉,嘴里忍不住吼几句跑调的乡村小调。
也许真是缘分,中专三年,我们又是在一个学校里度过的。不过,我们学的不是一个专业,自然不在一个班。在这期间,安平找了个女朋友,当然不是我。我也正与一个远方的笔友打得火热,开始了我另一段柏拉图似的精神恋爱。
毕业后,我们走着不同的人生路。我忙着上班、谈恋爱。在一家小酒店当经理的安平也走马灯似的换着女朋友,你永远不知道他一个女朋友会是谁。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多年的同窗情。我们依然是朋友,是老同学。安平最近失恋了,让我帮他物色一个,还说,这次不是游戏,是认真的了,请务必帮帮老同学的忙。事成之后,必有重赏!
备注:此文发表于《百花园.中外读点》2006年第6期
[[i] 本帖最后由 段淑芳 于 2007-7-25 14:03 编辑 [/i]] 第 五 封 情 书
☉段淑芳
就像一个大人长久面对一份不喜欢的工作会厌倦一样,初中二年纪,我对本学校的人和事也有了轻微的疲劳和厌倦,我想换一个环境,呼吸一口新鲜的空气,恰好,在乡政府上班的爸爸人事调动,我就说服爸爸来到了他工作的那个乡镇的那所中学。
到了那个陌生的环境,陌生的学校,我才发现一切并不如想象中那么美好。还没来得及露出一个灿烂的笑脸,人便已像霜打的茄子一样整个的恹了。可能是性格使然,再加上水土不服,新环境让我有一种莫名的排斥感。我变得越来越孤僻,越来越不合群。我一个人独来独往,拒绝友谊,拒绝欢笑,三天两头寂寞的感冒咳嗽发着高烧。我们那个县城21个乡镇却有讲着至少两种不同的方言,以县城为首的大多数乡镇讲一种方言,以我生活的少数几个山区乡镇讲着另外一种方言。结果,多数派打倒了少数派,讲我们这种语言的人一开口就被印上了乡下人的标志。语言成了我交流的最大障碍,也是我自卑的源泉。他们听不懂我山里派的方言,我也要废很大的劲才能听得懂他们城里派那骄傲的方言。逼不得己需要说话时,我宁可说普通话,但一个县城的却要讲国语,这同样让我觉得别扭。更多的时候,我选择了沉默是金。
在新环境的种种不适应,使我在那所学校呆了一个学期后便夹着尾巴落荒而逃。
由于自闭和封锁,我那好玩的天性有所收敛,倒是难得的一门心思扑在了学习上,成绩也就前所未有的提高了一个档次,连最讨厌的English 也是在那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飙升为我最得意的功课之一。在收获好成绩的同时,意外的我同时收获了男同学对我的好感。我的这种自信是男生给我的,没办法,在那个学期期末考试的前一天,当我像往常一样忸忸捏捏的走进教室打开课桌,课桌“啪”的一声弹开了,两张字条弹弓似的在我眼前弹开了一张好看的花朵。 我心慌意乱的把字条在手里捏成一团,跑到一个无人处看了。是两个男生,是班上那两个梳着小分头,自己平常也忍不住偷看两眼的帅帅的男生的真情告白呢!我不由得谦虚又骄傲的想:怪了,为什么走到哪里都有男生喜欢,自己究竟是哪一点招人欣赏呢?学习成绩提高了,又有帅帅的男生表示好感,这两封情书使得我的转学生涯添上了一笔靓丽的色彩。即便是落荒而逃,也带了那么一丝悲壮的成分。
就让一切随风而去吧,只有回忆无限美好。我志得意满的回到我原来的学校,柏的书信却尾随而至。忘了告诉你,柏就是那写情书给我的帅男生之一。他在信里无限懊恼的说,怎么说走就走了呢,也不吱一声,不知道我有多难过。 我本来是要一笑了之的,小孩子家的游戏而已。何况,十句话里就有七个错字,八个白字,还有九句是病句。一看就是那种没把心思放在学习上的人。这样肚里没货的花花公子怎么可以做我的朋友呢?可随后收到的一封信让我改变了主意。信是柏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红写来的。她说你还记得柏吗,他可是我们班的小刘德华,他对我说,他最喜欢的女生是你。傻瓜也看得出,红喜欢柏呢!想着别的女生喜欢的男生喜欢的却是我,这极大的满足了我的虚荣心。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决定陪他们玩下去,看这场游戏最终如何收场。
柏的信写得很勤,几乎一个礼拜会写一封信。他寄来一张蹲在竹林里的照片,穿着西服,打着领带,梳着刘德华式的小分头。那酷酷的眼神、勾勾的鼻子、棱角分明的五官,分明是活脱脱的刘德华,无怪乎,迎来了我们班女生的一片尖叫。初中生很少有这么讲究,穿得这么整齐的,柏的爸爸是一个建筑老板,他扮靓自己,有条件。有帅又有钱,难怪红会为他着迷,而我的出现似乎是存心让红痛苦的。搞不清楚自己当时为什么会有那么坏坏的捉弄人的念头。真的是,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呢?
暑假,柏要来我家看我,骑着他爸爸新买给他的“豪爵”摩托,载着我最好的朋友燕,神气得像一只骄傲的公鸡。我们去看划龙舟比赛,去水库坐船游玩,也去附近的寺庙装模作样的抽个签许个愿。,似乎为了避嫌,每次坐摩托我都要矜持的让燕先上,我自己坐后面。燕倒也大大咧咧,当仁不让的夹在了我和柏中间。一路上,我依旧是不太说话的,不仅仅是因为满嘴山里人的方言让我自惭形秽,也因为一个女孩子的矜持。柏似乎受了我的感染,也没怎么说话。倒是燕浑然不觉的像只麻雀那样在那聒躁个没完,还有话没话的找话逗柏,柏的话匣子慢慢的打开了。倒剩下我一个人在后面像个不相干的局外人。我与柏的嫌疑撇清了,没有人会怀疑我跟他有什么,倒是他们两个就很难说了。这正是我想达到的预期效果,可真这样,我的心里又有了点酸酸的感觉,说不出是为什么。
柏送我回家时,天色已暗了。我留他们也留不住,只说要回家,就载着燕走了。在他们走后半小时,下了一场不大不小的春雨。燕后来用一种很诗意的语气向我描述道:下雨的时候,摩托正行在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没有地方避雨,柏只好把摩托停下来,很绅士的脱掉外套,两个人就那么紧紧的挨在那件外套下,那么近,都能感觉到彼此的呼吸和心跳,这场雨怕是下了半个钟头呢!
挂掉燕的电话,我感觉到了自己的心莫名的痛了一下。红偶尔也会给我写封信。说柏的喜,柏的忧,说柏在学校是如何受女生欢迎,说柏经常在她面前提及我。这个柏到处招蜂迎蝶呢!
自那以后,我对柏态度冷了许多。再看到那些帅帅的男生也不那么头昏脑涨的分不清东南西北了。我在心里说:哼,本小姐才不稀罕,别看他们自以为长得有多帅,没准是个中看不中用的花心大萝卜呢!
[[i] 本帖最后由 段淑芳 于 2007-7-25 14:04 编辑 [/i]] 第 六 封 情 书
☉段淑芳
中专毕业后不久,我在县城谋到了一份临时差事,工作量不是很大,钱刚够维持生存,玩得却够疯。每次晚上下了班后,我们都蜂拥似的往舞厅、歌厅、夜宵店跑,似乎有挥洒不完的青春。去得最多的还是舞厅,好朋友娇是个超级舞迷,没有音乐细胞的我每每都抱了视死如归之决心被娇拖了往舞厅跑。一般情况下,是娇在跳,我坐在舞厅一角看。只有像走路似的慢四,我才会勉为其难的随娇一起笨拙的滑入舞池。
不得不承认,舞厅是个滋生爱情的温床,甭管是真的假的,好的坏的,认真的游戏的都可以在这个朦胧迷离的背景下拉开序幕,在一来二回的“嘣嚓、嘣嚓”舞曲旋转中升温。我和力的最初相遇也在舞厅。那天,是娇的生日,很多娇的同学都来为她庆祝,吃完了生日蛋糕后,娇便带着我们一群人又疯到了舞厅。很多人都在跳。我推脱着依旧坐在了舞厅一角的卡座里。有一个男生也没动,在娇的生日宴会上,我已知道他叫力,是一个少言寡语的男生,五官一般,身材倒是比较棒。
舞曲一支又一支的在放,三步、四步、伦巴、恰恰。即便久经沙场,却天性驽钝,永远搞不清三步四步的音乐节奏有何区别。我和力两个人坐在卡座里一言不发,跟这个热闹的环境看上去有点不协调。当又一支舞曲响起时,力鼓起勇气说,不如我们也去跳一曲吧?出于礼貌,我不打算拒绝一个羞涩男人的要求。只是在接受要求之前,我得肯定的知道:“是慢四吗,我只会跳慢四呢?”力说:“好像是的。”一滑入舞池,我就开始了后悔,因为这家伙的舞跳得不见得比我高明,那舞姿毫无美感可言,僵硬得像一个木偶。更槽糕的是在舞曲临近结束倒记时三十秒了,力才如梦初醒:“好像不是慢四,是伦巴呢!”再看别人果真不是我们这般的迈着步子的。我和力像两个做错事了的孩子一样灰溜溜的回到了自己的位置。
自那以后,我发誓绝不再踏进舞池半步。
世界真小,力原来是我的校友,高我两届毕业。力中专毕业后在家种过葡萄、草莓、西瓜,最骄傲的是他的“种猪养殖专业户”的光荣称号。他养了100多头种猪,每天一身泥巴一身猪粪的,倒也小赚了一笔,算得上小县城里自主创业的模范青年先进典型。县里的晚间新闻和县报旮旯里偶尔会出现他站在猪圈里咧开嘴憨笑的身影。就连省里的记者也慕名前来采访过。力每天在地里、猪圈里忙得焦头烂额,不亦乐乎。那葡萄,那草莓,那小猪猡就是他的未来,他的希望。还有一件让力不亦乐乎的事就是隔三差五的踩了单车来看我。单车前面的小篮子里会有一两串带着露珠的葡萄和草莓。力骄傲的说,这是我刚刚从地里摘的,绿色无污染,你尝尝鲜。我们坐在草坪里说说话,去小馆子里撮一顿,或者骑着单车去郊外踏青,只是仿佛约定好了似的,我们都绝口不提去跳舞。
即使三天两头的见面,力也坚持着给我写那种又臭又长的信。什么“一天不见你睡不着,两天不见你心慌慌,三天不见你泪汪汪”、“真羡慕有一个人真心实意、马不停蹄的追求你的爱,且天天惦记着你,苦苦相思着你的人。不用说,就是我啦!”当然,说这种甜言蜜语的时候不多,力那长篇大论作报告似的信更多的与我谈论的是他的草莓、他的种猪。每每信刚开了个头,他就会话锋一转说,好啦,说到这,得向你作个思想上收入上的汇报:思想上是纯洁的,一个是我对你爱情的专一,另一个是事业前途的若干设想以及明年的计划。今年积压四五十头猪没有销售出去,每个月饲料经费在五六百元之间,好歹上半年还略有积蓄一到两万元,买了十几袋“肥又肥”饲料,又捉回了三十多头种猪,保持了正常的运转,年底盘算略有节余。计划明年再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大规模,向“猪王”称号奋斗!请你给我机会,给我力量,给我希望,助我一臂之力。诸如此类。
左一句“猪”,右一句“猪”,我感觉我的脑袋快要爆炸了。这个男人满脑子,满嘴巴都是猪,感情做梦也是猪、猪、猪的,太可怕了。想象一下,跟这样的一个男人生活在一起,每天提着潲盆呆在那臭气熏天的猪圈里,每天看到的也是那些嗷嗷待哺、骚动不安的猪猡们,该是一件多么枯燥和乏味的事情啊!会不会日子一久,自己也变成一头猪猡呢?要是别人问起你的男朋友是干吗的,我难道能理直气壮的大声说是养猪的吗?
力是一个不错的男人,有事业心,有上进心,而我只是一个俗气且又平凡的小女子,我没有兴趣做未来“猪王”的猪太太,我拒绝了力的求爱。可力似乎不到黄河心不死,依然三天两头的骑着单车来求我给他时间,给他机会。男人较起真来可怜又可怕。当又一个白天来临时,我逃也似的踏上了回程的客车。车子且行且远,猪猡以及猪王的爱情故事被我慢慢抛在了脑后。
[[i] 本帖最后由 段淑芳 于 2007-7-25 14:06 编辑 [/i]] 第七封情书
☉段淑芳
当我在纸上写下这段文字时,我刚刚结束了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我将第一次使用到“男朋友”这个字眼。对天发誓,这是我严格意义上的初恋,我曾经是多么狂热的迷恋这段感情。我第一次对家人,对朋友,乃至对全世界宣告:我谈恋爱了。我爱他,他也爱我,这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啊。曾经以为,我们会就这么携手坐着摇椅慢慢摇到老,老到哪儿也去不了,他依然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可是最终,我却只能一个人坐在房子里听着伤感的情歌,独自缅怀我那往日甜蜜的恋情。
我曾经问过他,浩,你还记得我们的相识纪念日吗?浩说,记得,那天我正在你的初中同学,也是我的军校同学明家里做客,住隔壁的你像一阵风似的“嗖”的一声进来,说什么电视剧马上要开演了,只和明打了个招呼,就又一阵风似的“嗖”走了。全然没有注意到坐在火炉旁温暖的烤着炭火的我。那一天是我们的初次相逢。我坚持说,才不呢,我对那一天没有印象,那天我们话也没说一句,不算的。我们是那个第二天才见面的。明带你和冬一起过来串门,说是他的两个战友。我的心里很小就有一个绿色的军营情结,从小的理想就是有一天能够成为一名英资飒爽的女兵。这个梦想破产后,我就又有了新的理想,要是这辈子能嫁给军人就好了。几个兵哥哥的到来唤醒了我埋藏在心里的梦想。我很卖力的表现自己,尽可能的展示自己的优点。我发现,我和浩两个人的观点和见解有很多惊人的相识之处。还有,浩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军人特有的气质一下子就把我给迷住了,让我知道了什么叫相见恨晚。浩还有一个对我致命的诱惑,那就是他居然会害羞。记不得我当时开了一句什么玩笑话,他的脸居然红到脖子根前。这让我的心里不由得一动,这年头,真的还有这么纯真老实的男孩吗?后来,我就固执的把这一天当作我和浩的相识纪念日。
认识浩的那一天也是浩的探亲假结束的前一天,浩就要归队了。那天也在我家玩的冬打电话给我:浩说他喜欢你。我问:他自己为什么不说呢?冬说:他不敢,怕拒绝。我生气浩的害羞,喜欢上人家真的会连表白的勇气都没有吗?可我偏偏就是被他迷住了,没办法!浩依然没说喜欢我,他只丢了一句话给我:到部队后就给你写信。我如释重负。对于我来说,有了这句话便已足够,抵得上千句万句喜欢你。这个男人还真是与众不同呢,他不说肉麻的情话,也不给你任何空头承诺,但又在下意识的给你不尽的念想,让你不知不觉掉进他的桃色陷阱。
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人都知道什么叫度日如年,什么又叫望眼欲穿?那个时候我就是这个样子的。我掐着指头算啊算,从周一到周日,从初一到十五,我每天都要去邮局查询:信呢,有我的信吗?一次次的希望换来的都是失望。一个月过去了,明和冬都给我打电话了,浩却始终没有。我终于不顾一个女孩子的矜持了,我问明:浩呢,他还好吗?代我向他问好。浩终于给我打了个电话。我说,浩,你答应给我写信的,我等着呢,说话不算数是小狗哦!浩来信了,我千辛万苦等待的春天来到了。浩说,之所以一直没给你写信,主要是刚开学了,很多事情要做。另外还有一点,我虽然读的是军校,却是士官班,毕业出来不是军官,怕你失望。还有,做一个军人的女朋友是要做好吃苦的准备的。我听了后心里确实有了淡淡的失落,那么有气质,那么有风度,谈吐又不俗的浩怎么会不是军官,而是一名士官呢?但我凭感觉这个男人是优秀的,我不应该放弃他。至于我自己,从小就那么崇拜兵哥哥,能够找一个兵哥哥做男友我是求之不得呀,再苦再累我也不怕。于是,我赶紧写信安慰浩:傻瓜,你是军官还是士官对我来说并不重要,我喜欢的是你的风度和谈吐,你没有军官之名却有军官之实啊!
浩是个外表冷漠内心似火的男人。当他自我设置的障碍被一一扫除后,他那狂热的感情就如长江之水滔滔不绝。他给我写很长很长很感人感人的情书,他对我说长途电话贵,要少打,可他一打起来就忘了时间,不等到电池打完手机欠费就舍不得关机。
人就是这样,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一旦得到了便不再懂得珍惜,我也未能免俗。看到浩这么狂热,我有点害怕了。我开始一遍又一遍的问自己:这真的是我想要得到的爱情吗?军嫂的代名词是牺牲和付出,我真的做好了心理准备吗?或者,我原本就不是很认真的,只是为了满足自己一时的征服欲望罢了?抑或是对自己少女时代军营情结的一个告别仪式?我退缩了,开始说一些莫名其妙伤男人自尊的话。比如,我把我的日记寄给他看,我在日记里说,我梦想中的白马王子应该是高大威武的,这样才有安全感。浩一米七都没有,这正刺到了他的痛处。他的热情之火被我的无知和愚蠢给浇灭了。他铁了心不再给我写信,不再给我电话,还把我一手推给了别的男人,那个符合我理想中白马王子要求的一米八高的冬。
这么一来,我的自尊心也给伤害了。浩以为我是皮球呀,想扔给谁就扔给谁,全然不问我自己愿不愿意。一样东西只有失去时才是最宝贵的,当浩离我愈来愈远时,他在我心里的地位反而愈来愈重要了。我对自己说:我不要失去他,我一定要得到这个骄傲的男人!我发了疯似的给浩写信,给浩打电话,给他寄去我为他写的整本整本的日记,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告诉他我是多么的爱他,多么不想失去他。我的眼泪和痴情让我重新赢回了浩的爱情。
原以为,这段失而复得的爱情会一直到天荒地老,到海枯石烂。走过风风雨雨,荆棘泥泞,再没什么能够分开我们。浩毫无疑问会成为我的新郎,而我将做他最美丽的新娘。浩都说过了,他爱我,直到永远!这世上又有什么是永远的呢?
这个冬天好冷,我和浩的爱情还是没能走过这个寒冷的冬天。在这场长达数年的爱情长跑中,我们已耗尽了精力,再也没有力气去修复。也许是我们的缘分已经走到了尽头,怨不得任何人。我的心中没有后悔和遗憾。我常常在想,人生短暂无比,能有几次相爱,爱过,无论结局如何,都是缘分,都该珍藏那份绿意,留住一片温馨。
备注:此文曾刊登于《小小说选刊》2006年10月“第一时间”栏目,题目改为《初恋的滋味》。
[[i] 本帖最后由 段淑芳 于 2007-7-25 14:09 编辑 [/i]] 第八封情书
☉段淑芳
这是我的第八封情书,也是我要讲的最后一个老掉牙的关于情书的故事。现代人求爱早已用玫瑰、巧克力等现代情书取代了纸和笔的原始情书。我也就不能太不合时宜一味沉浸和缅怀那离我们渐行渐远的老情书时代。
细心的朋友可能会还记得冬,我在第七封情书里提到过他,就是明带了他和浩一起去我那里玩,然后打电话说浩喜欢我,尔后,又被浩把我踢皮球一样踢给他的冬。他曾经是那么的对我一往情深,那么的让我感动,让我没法不提到他。
老实说,那一天,我并没注意到同样一身绿军装,一米八零的憨大个冬。长年的高原气候把在青海当兵的冬胖乎乎的圆脸蛋晒成猪肝色的高原红。脸蛋上的高原红与他的大个子极不协调,看上去有点滑稽,也更添了一丝憨气。他当时就那么坐在那儿听我们说话,很安静,很虚心的样子,也不怎么插话,让人很容易忽略他的存在。那个时候我一门心思都扑在了浩身上,又怎么会注意他呢?
明归队后一个月的一天打电话给我也是为了冬。他是在电话里说了冬喜欢我的。我以为明在说笑,没往心里去,只顾着打听浩的消息。直到后来冬自己耐不住了,又是写信又是打电话的。我就很直白的对冬说:“冬,你就别瞎搀和了,好吗?我已够心烦的了,你明明知道浩喜欢我,我也喜欢浩的。当初不也是你替他向我告白的吗?”冬嗫喏着:“我知道,我那天打电话本来是想告诉你我喜欢你的,可不知为什么,话一出口,反倒在帮浩说话了。现在,我挺后悔的。不过,我想只要没结婚,谁都可以公平竞争,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不是吗?”我说:“你就别浪费时间了,好吗?我的心里只有他没有你。我只当你是哥哥,是兄长,即使没有浩,我也不可能选择你。”
我想我的话可能会伤了冬。冬似乎死心了,不再给我写火辣辣的信,也很少给我打电话了。即使打来电话也是很平常的问候,像一个兄长关心自己的妹妹。每次我和浩出现小误会和小矛盾时,冬便挺身出面调解,扮演“安慰天使”的身份,给双方苦口婆心的做思想教育工作,直到我们冰释前嫌,重归于好。冬的深明大义一度让我感动。得兄长如此,一生何求?
当浩被我的话刺伤,把我踢皮球一样踢给冬时,冬不记前嫌的收容了我。一如既往的关心我,安慰我。那个时候,我一个人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打工,没来由就有一种孤寂无助的漂泊感,感情上又遭遇变故,心里脆弱得要命,时常一个人偷偷的暗自掉泪,仿佛世界末日来临了般,看不到未来和希望。冬远在部队,对我很是担心,三天两头的写信、打电话陪我聊天,还委托他在那个城市的战友去看望我。
那年冬天,我刚辞掉了那份做的很不开心的工作,冬就出现在了我面前。他说他担心我,就决定提前退伍陪伴在我身边。我说:“你别傻了,你不知道地方上找工作有多艰难,你何苦为了我付出那么多?”冬说:“我已决定了,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吃再多的苦我也不怕!”冬用他在部队给的那笔安置费在那个城市租了一个门面开了一家小餐馆,又当老板又当伙计,每天起早贪黑的忙活着。看不出,冬在部队还学了一手好厨艺。他百般的照顾我、呵护我,不让我做粗活、重活,吃饭时有了好吃的都往我碗里夹。我想收拾碗筷,他也不让。他说,你去看电视吧,不要弄脏了你的手,这些我来做就好。
我失意的时候,还有一个男人对你这么好,把你当成手心里的宝,就是铁石心肠也会被感动的。我不知道别人会不会感动,至少,我那个时候是感动了。我试着接受冬,试着去忘记浩。我对自己说,有一个男人对你这么好,你还有什么不能满足的呢,你还要想着那个无情无意的浩吗?可人,就是那么奇怪,对自己那么好的人,我们熟视无睹,对自己不好的人,我们却死命想着他。我心里清楚,感动不是感情,同情不是爱情。和冬在一起的这些日子自己并不真的快乐。冬对我再好,也不会爱上他,浩对自己再不好,心里还是老想着他。我说,这样下去不行,我不要和一个自己不爱的人生活一辈子,这样会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一生。我义无返顾的离开了冬。我下定决心,无论如何我都要回到浩的身边,哪怕是飞蛾扑火。结局如何,答案在第七封情书里已经揭晓,这里就不再赘述。
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我从不后悔。也许,只有经历了爱与痛的边缘之后,在以后的日子里我才会更加懂得珍惜和拥有。
[[i] 本帖最后由 段淑芳 于 2007-7-25 14:10 编辑 [/i]] 你的前几封情书我都读过,很不错啊。:)
问好 呵呵!!!!!!!!!!厉害
回复 #10 黄勇 的帖子
段版主啊,好久没看到你露面,原来你躲着偷偷地写《情书》去了,写得很不错,以后出一本集子,就叫《情书》,可是,在写《情书》的同时,可别冷落了湖南这个版块哦,因为你是版主,对不对?呵呵!(有的版块很热闹哟,比如内蒙古,比如蚂
蚁小说……) 蒙刘老师教诲
情书系列是去年写的
其中五篇在百花园发表过
湖南版块比较冷清的事我也感到抱歉
是我能力有限
如有可能 大家一起努力
或者选取更合适人选
回复 #8 段淑芳 的帖子
:lol :lol 特来学习。回复 #12 段淑芳 的帖子
“大家一起努力”吧!你最后的那一句话就不应该说了,对不对?看看,这不是开始热闹起来了吧? 是的,湖南版块有点冷!!!! 多谢以上朋友
我检讨做为湖南版块的斑竹的我做得很不够好
回复 #16 段淑芳 的帖子
一检讨,就感觉生分了,都是在一块玩的朋友,(不分老少哦),像内蒙和蚂蚁版块那样,玩个尽兴就好!:handshake回复 #8 段淑芳 的帖子
带我们走情书年代 呵呵刘老师我不再检讨就是了 感觉情书写得不够,我的意思是指数量上的。看得不过瘾。有续没有,期待啊! 湖南的小小说作者是"潜水员"还是版块缺少号召力:lol :lol ? 呵呵,能写啊!
妹妹收到过几封情书啊?呵呵! 淑芳妹妹,认真拜读了你的情书系列,真是不错呀!选材角度好,独立成篇,又成体系,别出心裁地刻画了女孩成长的独特的心路历程,质朴而又意味深长!
你一定能成大气候呀!祝贺呀!:victory: :victory: :victory: 很实,又很别致. 惭愧
我会继续努力的 一部成情书史,一部成长史,佩服。
情书也是一种人文历史
真棒!思路无限开阔,了不得! 感谢段老师,已加入系列。其他的接着来!盼望中! 哈哈,再说一句,湖南版的冷已经触底反弹了,正如当前的股市!
这是大家的热情点燃的!
当然,我们要感谢昌送桥老师,是他点燃了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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