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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说作家网建站六周年,六大主题活动

秦俑 发表于 2007-8-3 18:29

小小说论坛版主管理办法(试行)

  小小说论坛下设站务专区、热门专栏、核心主版、百花园杂志社、资讯专区、省市论坛、在线投稿区、后花园八大版区,每个版区下设若干版块(又叫分论坛)。小小说论坛管理团队由总版主、副总版主和分版版主组成。副总版主、分版版主分别负责论坛的版区和版块管理,副总版主协助总版主对论坛进行总管理。以下若无特别指定,“版主”即指分版版主,“版”即指分版版主所负责的版区或版块。

  [b]一、版主任免[/b]
  1、版主申请:有意担任版主的热心会员,在了解《版主申请规则》后,可以在站长办公室提交申请,由总版主或副总版主进行审批任命。总版主可以任命副总版主与分版版主,副总版主可以任免负责版块内分版版主。
  2、版主推荐:分版版主可以向副总版主或总版主推荐合适的版主人选,推荐经审批后,可由总版主或副总版主任免。
  3、版主辞职:版主可以在站长办公室自由提交辞职,凡辞职版主不能再次申请担任同一版块的版主。
  5、版主撤销:如出现以下两种情况①版块内出现违反国家有关互联网和BBS管理及知识产权方面法律规定的行为、言论和文章;②在不请假的情况下连续一周不上线进行论坛管理操作,总版主有权撤销不合格的副总版主和分版版主,副总版主可以向总版主建议撤销分版版主。

  [b]二、版主权利[/b]
  1、版主权力:在负责的版块或版块内,有删除、移动、高亮显示、主题分类、打开/关闭主题、提升/下沉主题、置顶/解除置顶、加入/解除精华、版主推荐、帖子评分、编辑帖子、屏蔽帖子、合并/分割帖子、设置论坛规则等操作权力。
  2、版主工资:每月月底,论坛会发放一定的积分给版主,作为版主工资。(版主工资标准,须待管理团队全部完善、整顿之后,另行通知,版主工资制度从2007年10月1日起开始实行)
  3、其他权利:在参与论坛活动、获取论坛信息、享受论坛空间(如短消息、个人空间)等方面,版主比普通会员将享有更多的权利。

  [b]三、版主义务[/b]
  1、报告约定:在总版主和副总版主的指导下开展工作,遇本人难以定夺解决的本版事务(问题、意见、建议、突发事件等),立即告知副总版主或总版主。
  2、内容约定:确保本版无违反国家有关互联网和BBS管理及知识产权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言论和文章,符合论坛基本版规。确保本版讨论的内容和形式符合该版的主题和要求,不符合,可以转移到相应版块。
  3、时限约定:①经常去站长办公室浏览相关帖子,三日内(请假期间不计)跟帖回复站长办公室发布的重大活动或意见等主题帖,以示了解。②按时推荐版块内的精华帖,按时管理版主推荐的帖子。③每个版的版主每日总在线时间(多人多次合计)应不低于半小时。④7日(含)以上无法保证上线的,应在站长办公室提前提出请假。
  4、回帖约定:①对于有实质内容的主题帖,避免0回帖。②对新注册用户(新人)的帖子,版主要积极回复欢迎、点评、鼓励。③及时删除广告贴、违法帖。

  [b]四、其他[/b]
  1、首席版主:每个版块,排在第一位的版主,为该版块的首席版主,负责与分类斑竹及副总版主沟通、协商。但各分版版主间无事务指导关系,可自行商定合作办法。一个版主有事缺席版块管理时,应与首席版主或其他版主通气。
  2、版主监督:会员有权对总版主、副总版主和分版版主行使监督权利,会员可以在站长办公室进行投诉。
  3、本规则由小小说论坛制定,小小说论坛享有解释权与执行权。
  4、本规则为试行规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一月后将根据版主及会员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到时发布正式版。

  请各位版主认真看后,请在后面跟贴以示阅过,觉得有必要修改或添加内容的,也请在跟贴说明,谢谢,希望大家一起遵守!

晓立 发表于 2007-8-3 18:51

这个好,条理而规范。认真执行!:victory:

pangjunjian 发表于 2007-8-3 19:18

认真阅过.好!:victory:

馨雪 发表于 2007-8-3 19:33

已阅,支持~~~~~~~~~~:victory: :victory:

夜星 发表于 2007-8-3 19:35

明白了。支持!

波澜不惊 发表于 2007-8-3 19:51

天天学习,天天向上:victory:

微风绿柳 发表于 2007-8-3 20:36

已经阅读。

岳凌霄 发表于 2007-8-3 21:03

认真学习!

天水 发表于 2007-8-3 21:18

学习!!!!
秦老师辛苦了:handshake

枚庸 发表于 2007-8-3 22:02

学习了,问好秦头!

段国圣 发表于 2007-8-3 23:25

向最辛苦的秦总版主致敬!

认真贯彻,坚决落实.

林华玉 发表于 2007-8-4 08:10

已读,拥护.

3038725 发表于 2007-8-4 08:12

支持!

午卯 发表于 2007-8-4 10:11

一定认真执行

竹弥 发表于 2007-8-4 13:24

:lol :lol :lol
继续支持

冷夜雨 发表于 2007-8-4 13:38

认真看了,好好执行:lol

谢纯言 发表于 2007-8-4 21:46

学习  执行

银都花雨 发表于 2007-8-5 10:27

完善的制度,严格的考核

林火 发表于 2007-8-5 14:35

这应该是小小说论坛1号文件?:lol

天井 发表于 2007-8-7 13:03

看了.

东南闪人 发表于 2007-8-8 21:47

阅!:handshake

岳凌霄 发表于 2007-8-10 15:55

再次学习!

微风绿柳 发表于 2007-8-16 09:03

17日开始外出旅游,24日以后可能回来,具体时间不确定,所以请假。:loveliness:

微风绿柳 发表于 2007-8-26 15:45

回来销假!

:) :)

汤其光 发表于 2007-8-26 17:52

学习

龙剑 发表于 2007-8-28 23:49

阅~

太阳花 发表于 2007-9-4 11:40

:victory:

禾刀 发表于 2007-9-19 18:17

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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