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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李建 发表于 2007-8-25 11:17

今年的作品《水蜜桃》,请大家多指教

  《水蜜桃》1500字
  一日清晨,有一位妇人在城里路边的桃树下悲恸地哭着。她不停地抚摩着那棵粗壮的桃树,好像在哭诉些什么。
  路人见状,于心不忍,纷纷上前询问,问她是否遇到了困难,是否需要帮助。妇人听后嚎啕大哭,嘴里不停地念叨:“报应啊!报应,这都是报应……”
  十八年前,她结婚后生下了第一个孩子。初为人母,她高兴极了了,可是,重男轻女的丈夫却突然跟她提出离婚。丈夫和公婆都想要个儿子,可她却生了一个女儿,丈夫身为国家干部,不能带头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想要儿子,只能离婚另找媳妇。
  她不想离婚,想为丈夫再生一个儿子,可丈夫不同意,超生就意味着他将被开除公职。该怎么办呢?她提出把孩子送人,可丈夫也不答应,女儿送人,肯定会被别人知道,传出去一样对他不利。她如果不想离婚,就必需将女儿丢弃到杳无人迹的地方,听天由命。然后,再由他编造一个孩子夭折的谎言,欺骗组织。
  她抱着女儿出门,坐车到了另外一个城市。她不忍心将孩子丢弃在没有人烟的地方,所以她来到了这座陌生的城市里,凌晨时分,她将孩子放到了一条没有汽车来往的小路旁。
  放下女儿,她远远地看着。女儿在不停地哭泣,她的心也跟着不停地颤抖。她几次想冲上前去,将女儿抱回家,可却始终也鼓不起这个勇气。听着女儿刺耳的哭声,她知道女儿一定是饿了。
  女儿长得很漂亮,脸盘像水蜜桃一样水灵可爱。女儿也特别爱吃水蜜桃,才三个月大的时候,就会吸吮水蜜桃上甜美的果汁。
  对,水蜜桃!她像疯了一样冲到街上,敲开了一家水果店的大门,买了两只又大又红的水蜜桃。跑回女儿身边,她将洗净的水蜜桃去掉一半皮,放在襁褓中,放在了女儿幼嫩的小嘴边。
  女儿贪婪地舔食着其中一只水蜜桃,另外一只则滚落到一旁的草丛中。她看了女儿最后一眼,便狠心走了。
  之后的许多年,她再也没有能够怀孕。到医院检查后才得知,丈夫因为工作交际,烟酒过度,得了不育症。
  丈夫火气变得越来越大,因为不能再生孩子,他想到了曾经唯一的女儿。丈夫第一次向她询问起女儿的下落。她急忙带着丈夫来到了那座城,他们在城里四处寻找,始终也没有女儿的消息,渐渐地,他们绝望了。
  在要回家的前一天,她凭着印象,找到了当年那条小路。
  可是,在遗弃女儿的地方,竟然长出了一棵枝繁叶茂的桃树。她当即昏到在桃树旁,当年的水蜜桃已经生根发芽,长成大了大树,那女儿岂不是早已化做一捧泥土?
  丈夫欲哭无泪,天作孽尚可违,人作孽不可活!他没有责备妻子,带她回了家,收养了一个孩子,安心过起了下半辈子。
  可天有不测风云,十八年后,她竟然得了令人谈之色变的白血病,只有骨髓移植才能救她一命。可是,她的父母早亡,又没有兄弟姐妹。
  她的生命即将结束,这一生,唯一令她不安的就是她亲手抛弃的女儿。于是,她不顾医生的劝阻,又来到了那棵桃树下。仿佛那棵桃树就是她的女儿,是她的命根子。
  报应啊!她不止一次在心底里忏悔,是她断送了女儿幼小的生命,送自己走上绝路。这一切,都是她的错。
  她的哭诉,打动了许多人。人们纷纷帮她寻找起女儿,桃核可以长成大树,那她的女儿也一定可以长大成人。
  在好心人的劝说下,她又燃起了一丝希望,希望能找到女儿,希望能再活下去。水蜜桃会从襁褓中滚落,女儿也一定还会活着。
  她的故事传遍了大江南北,引起了媒体的关注。襁褓中的水蜜桃,也成了寻找女儿的重要线索。
  结果是圆满的,她的女儿果然尚在人间,并从千里之外赶到了她的身边,捐献了骨髓。孩子的养父依然清楚地记得,抱养女孩儿的那天早晨,襁褓中的女孩儿正在欢乐地舔食着水蜜桃,丝毫没有觉察到母亲的离去。完)
  创作感言:小的时候,经常在河边田头看到一些被遗弃的婴儿,他们的结局是悲惨的,多数死亡。有一年,在一个曾经丢弃过婴儿的地方,长出了一棵桃树。起初,我不知道那是桃树,后来一个同学对我说,那是路人吃完桃子后,将桃核扔在路边长出来的。我很惊奇,惊奇一颗不起眼的桃核竟然能长成桃树,而那些被遗弃的婴儿却永远地离去了。
  请大家多指教。

[[i] 本帖最后由 江苏李建 于 2007-9-21 18:37 编辑 [/i]]

皖君 发表于 2007-8-25 13:24

评说不好,我只能说看的时候我的眼睛湿润了,好在我一个人一间办公室,没人看见
喜欢这样的文字:handshake

江苏李建 发表于 2007-8-25 13:57

:handshake 庆幸的是,如今弃婴情况少了很多,为那些不幸的孩子默哀

皖君 发表于 2007-8-25 14:13

是的

李大少 发表于 2007-8-25 17:59

很圆满地一个故事

有多少这样的开头都有如此幸运的结果呢
写得不错
问好

江苏李建 发表于 2007-8-25 18:00

之前写东西,总要把人写死了

今年开始写东西,不管怎样,都不能让人死:loveliness:

李振 发表于 2007-8-25 20:14

回复 #6 江苏李建 的帖子

嗯,我以前也是,写着写着,人死了!
好像不死就不行!!

陈文海 发表于 2007-8-25 20:20

小子,写得不错,好感人啊.

细节部分、人物刻划上再多一点笔墨可能更好一些,形象更丰满。(我乱说的:handshake )

江苏李建 发表于 2007-8-25 21:40

[quote]原帖由 [i]陈文海[/i] 于 2007-8-25 20:20 发表 [url=http://www.xxszj.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71314&ptid=85551][img]http://www.xxszj.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小子,写得不错,好感人啊.

细节部分、人物刻划上再多一点笔墨可能更好一些,形象更丰满。(我乱说的:handshake ) [/quote]
当时写得仓促了,文海老师一眼就看出来了,佩服

叶孤 发表于 2007-8-25 22:04

感人!

陈文海 发表于 2007-8-26 14:15

:L 我瞎说的,你也当真:hug:

江苏李建 发表于 2007-8-26 17:05

哈哈,文海老师过谦了:lol

九座梅花山 发表于 2007-8-26 18:22

:lol

心在别处 发表于 2007-8-27 14:15

感动一下,昨晚就看了,今天回帖,“感动”就是平方了。

江苏李建 发表于 2007-9-21 18:27

请大家继续批评

pangjunjian 发表于 2007-9-21 18:34

不错.
最后的注解,似是多余.
问好!:handshake :call:

江苏李建 发表于 2007-9-21 18:48

改了

皖君 发表于 2007-9-21 19:05

再读:lol

嘎子 发表于 2007-9-22 07:41

感动,支持!

任冉 发表于 2007-10-4 15:08

支持!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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