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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长勇 发表于 2007-9-1 17:43

杀伤情敌的短信

杀伤情敌的短信

辉历经磨难,终战败众多情敌,如愿夺得虹的芳心,抱得美人归。   

虹为了在爱人心中保持冰清玉洁的玉女形象,不让辉在婚前越雷池半步。待到 新婚之夜,也许是两人心中压抑了太久的人生欲望,匆匆打发几位昔日好友,回到新房,打开床头灯,宽衣解带。在粉红色灯光下,只见床上翻滚着一团白花花的景致。正在这美人娇喘微微,辉气哼如牛的关键时刻,手机剧响忽得短信一条:注意哟,窗外有人在看,那个眼!

辉一惊,忙起身查看,发现窗纱确实有个眼,忙用胶粘住并放下窗帘,回到床上再续前戏,可已失男儿雄风。 虹不甘心,打开床头碟机放盘黄碟求辉加把油边看边试,但n次均以失败告终。一夜无戏,两人在叹息声中捱到天亮。  

第二日,告别家人,两人偷偷到市州多家专科门诊诊治。均无好转。 虹的高中同学在地区专医院任主治医师,听说此事后约她到家,对她如此如此细说,直说得她面红耳赤。她千恩万谢,依计行事。她先陪同辉到第二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然后 请公安部门协查,下定决心要把发短信之人送上法庭。  

不久,经公安部门精心调查,终查出发短信之人,乃辉的情敌劲旅花花公子勇是也。勇很快就被送上法 庭很快就被投入监狱。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就在勇被投入监狱这一天夜里,辉的病患竟不治而愈恢复了男儿雄风,让虹享受到了第一次鱼水之欢,流了一夜的眼泪。 

到了此时,本可打住,但不得不告诉您,花花公子勇却在10日后被无罪释放,虹倒给了1万元的精神补偿费。

  原来,公安并未找到真正的发短信之人。不过是,为了治好辉,虹出面请勇协助,在有关部门通融下,演了一出好戏!

熊立功 发表于 2007-9-1 19:54

呵呵,一波三折哈,有意思,精华鼓励!:handshake

廖长勇 发表于 2007-9-2 10:11

感谢哦!!:handshake :'(

思恋如茶 发表于 2007-9-4 22:19

呵呵!你的想像力蛮丰富的噢!

廖长勇 发表于 2007-9-7 23:12

是么?谢谢!: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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